一、背景依据
《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自2025年4月出台以来,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导向,支持了一批“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平台、人工智能企业研发创新,推动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
随着人工智能产业加速迭代发展,产业形势与环境也在快速变化,垂类模型、具身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呈现爆发趋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等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人工智能产业的支持力度,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政策予以修订完善。
二、目标任务
从坚持创新引领、鼓励应用落地、推动生态集聚、夯实发展基础四方面提出政策措施,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范围期限
本措施支持对象为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和人才。文件自2025年4月1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工作进展
市工信局在充分征求企业、各相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经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审计风险评估和集体研究后正式印发。
五、主要内容
(一)坚持创新引领。一是加强源头创新,对科技攻关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二是强化协同创新,对新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三是强化标准引领,支持参与人工智能标准研制,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二)鼓励应用落地。一是加快首版次软件应用推广,大力支持企业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人工智能首版次软件。二是支持行业模型攻关,遴选优质行业垂直模型项目,按推进实效分阶段给予支持。三是打造示范场景应用,强化智能标杆示范推广。四是拓展智能产品矩阵,每年打造一批“爆款”终端产品。五是建设“千行万模”孵化平台,对模型服务、数据采集训练等基地平台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三)推动生态集聚。一是打造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各区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孵化空间、“AI+”特色楼宇。二是加强算力普惠,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加强算力使用。三是推广模型服务,大力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支持企业基于模型服务开展研发应用。四是强化金融赋能,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具身智能等创新领域投资孵化。五是提升品牌活动,办好中国人工智能大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四)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按规定授权企业自主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将人工智能人才按规定纳入电子信息产业人才政策保障。二是建设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引擎。三是推动技术供给和应用场景“双向奔赴”,发布“AI厦门机会清单”,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场景开放。
六、注意事项
本措施由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奖补政策每年按照预算安排予以兑现。国家、省、市级同类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七、关键词诠释
人工智能是指利用计算机或者其控制的设备,通过对收集的外部数据进行学习、分析,感知环境、获取知识、推导演绎,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以及应用的能力。
八、联系电话
联系人:庄晶芸
联系电话:0592-2896586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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