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人口规模是支撑经济增长的必要因素,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趋势性变化,释放“人才红利”助推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牵头起草《厦门市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加快实现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人口战略目标,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三、工作进展
一是开展政策研究。依托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课题组,开展“十五五”时期厦门人口发展趋势与政策研究,利用大模型对我市人口趋势进行研判;梳理全市人口相关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发展思路、任务举措和对策建议等,形成《“十五五”时期推进厦门人口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成果,为政策起草做好前期研究支撑。二是广泛征集意见。先后多轮征求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25家单位和各区意见,听取中国社科院、厦门大学、市委党校等公共政策领域专家意见建议,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项研究和吸收采纳。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政策性文件审查。依法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策文件统一审查以及审计风险评估,确保政策合法合规。
经第12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若干措施》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范围期限
本措施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体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五、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完善户籍政策、鼓励来厦创业就业、吸引重点领域人才集聚、降低留厦生活成本等四方面,提出24条政策举措。
(一)完善户籍政策。包括第1-2条,主要提出全面放宽岛外落户条件、逐步放宽岛内落户限制、提供租房落户便利等举措。
(二)鼓励来厦创业就业。包括第3-9条,主要提出提供更多实习见习岗位、给予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扩大政策性岗位招录、提供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鼓励青年人才创业、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新创业、强化毕业生就业住房保障等举措。
(三)加快重点领域人才集聚。包括第10-16条,主要提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创新人才保障方式、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强化技能人才就业住房保障、广泛吸纳技能人才、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等举措。
(四)降低留厦生活成本。包括第17-23条,主要提出落实育儿补贴政策、落实学前教育免费政策、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创新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模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租购并举提供房源支持、强化随迁子女就学保障等举措。
六、注意事项
国家、省在扶持资金上另有规定的,除有明确规定可以重复享受外,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执行。
七、关键词诠释
人口高质量发展,是人口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核心是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实现人口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长期均衡发展。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592-2893382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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