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获评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构建跨部门法治化智能化精准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机制”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正确方向上行稳致远
(一)深化理论学习。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法治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高“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全面落实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全力配合完成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回头看”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抓实问题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
(三)拧紧责任链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14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其他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联系领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夯实依法行政根基,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一)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提请审议法规草案9部,制定规章1部,推动出台全国首部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3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28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市政府文件83件。
(二)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市政府研究决策具体事项的法律审查,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审查具体决策事项354件。完善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法定程序,审查政策性文件187件。
(三)主动接受监督。制定实施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评办法。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02件和市政协提案471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聚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完善行政应诉监督、复议监督机制,行政复议案件案结事了率提升至92.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居全省首位,行政诉讼败诉率4.52%,创历史新低。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政府治理在创新赋能上聚力增效
(一)政务服务提速扩面。推动4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高频事项100%实现“数据最多采一次”,全面建设无证明城市。优化“园区办”服务,建成“15分钟便民服务圈”。创新企业“窗外”事务协调服务机制,企业诉求办结满意率100%。
(二)制度创新提标争先。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为国家层面建立完整破产体系探路先行。出台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推行环境准入集成改革,创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实践案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综合信用平均指数保持全国重点城市第一。
(三)数字建设提档升级。推动政务服务“一网好办”、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深化“政务+AI”应用,落地18个智能体。市政府网站测评连续4年位居全国同类城市首位,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连续2年获评“卓越级”,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加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的做法获住建部全国推广。
(四)涉外法治提质增效。“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第五届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在厦门市成功举办,落地“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厦门代表处和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海丝中心,厦门仲裁委入选司法部首批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名单。制定海丝特别仲裁规则,全国首创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与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制度,助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四、完善执法工作体系,推进行政执法在规范公正上全面加强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队伍职责分工,动态调整镇(街)赋权目录清单,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加大“闽执法”平台应用创新力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片区联合执法等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治理欠薪冬季强力攻坚行动,构建治理欠薪“九项机制”,受理案件1.38万件,为1.23万人追回超8600万元。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刑事警情数创近十五年新低,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三)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相关经验做法获国家推广。强力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9万个。深化包容审慎监管,适用“四张清单”办理案件49.5万件。
五、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保障法治实践在惠及民生上见行见效
(一)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覆盖全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7年保持“双下降”。实施“五个一百”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完成所有村居防灾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完成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实现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化解纠纷超12万件。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千企惠万企”“百所联百会”活动,办理法律援助1.5万件,解答12348热线咨询14.8万件,开展“凤凰花”公益法律服务活动1005场。健全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为办理涉台法律事务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
(三)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出台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举办“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10余项专项普法行动和“一月一主题”系列专题普法,组织“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1000余场。
同时,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营商环境法治保障需进一步强化,对产业管理服务跟进不够及时,规范新业态发展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二是行政执法协作效能需进一步提升,个别执法领域仍存在职责交叉、模糊问题,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常态化执法协作机制未完全理顺。三是涉外法治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标杆带动作用不够明显,法律服务机构专业能力和国际化水平有待提升,复合型、实战型法治人才还需加快培养。
2026年,厦门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一是高站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思路举措,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二是高效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抓好法治政府督察问题整改,贯彻实施“九五”普法规划,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三是高质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强化优质法律服务供给,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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