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至12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市存在土壤污染检测单位质量管理问题。2026年2月,经省级核查,确认我市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同意验收销号。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指出,厦门市有土壤环境检测机构存在原始记录缺失、不按标准方法开展检测等质量管理问题。
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市全力督促指导环境检测机构持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管理,明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督促被指出问题的相关检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要求,举一反三,逐项整改。二是对被指出问题的相关检测机构开展“回头看”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通过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能力提升活动,督促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四是按抽查比例不低于35%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并监督整改到位。五是加强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推动行业自律、规范经营。
通过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长效坚持相结合等方式,我市有效完成整改任务。一是被指出问题的相关检测机构针对督察组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已于2024年5月提交书面整改材料,按时完成自查整改。二是对被指出问题的相关检测机构2019年-2024年6年期间出具的土壤环境检测报告进行全面检查,逐一纠正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督促其持续强化质量管控。三是2024年、2025年对全市54家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两轮全覆盖检查,立案处罚4家,督促注销资质认定1家。四是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情况通报会,实名通报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压实主体责任。五是开展全市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培训,督促引导行业规范管理。目前我市生态环境检验检测行业总体状况良好。
以上整改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2-2699813
邮箱:RZC2699844@163.com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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