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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2025-07-24 19:45 字号:

  2022年9月12日至2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厦门市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厦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厦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对督察反馈问题作坚决、全面、彻底地整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赴坂头-石兜水库、汀溪镇隘头村、高崎水质净化厂等整改现场,专题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各分管市领导针对分管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并深入现场推动整改。各区各相关部门坚决压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7项整改任务,9项已按要求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其他8项已完成整改6项,2项正按序时推进。

  通过督察整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向好并持续保持全国前列。2024年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水质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4、全国排名第三,空气质量优良率99.5%、并列全省第一,优级率70.8%,综合指数、全国排名、优级率均为历史最佳。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小流域省考及“以奖促治”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四个100%”,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水质类别双双首次提升为Ⅱ类,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优质水比例提升至50%。近岸海域国省控点位优良水质面积比91.7%、点位比95.5%,同比分别提升7.5个百分点和9.2个百分点。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51.06平方米/公里,保持全省最低。省对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成绩连续五年全省第一,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全省第一。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深化拓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一体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积极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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