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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桦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
2018-09-29 09:07 字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提拔任用的李桦同志予以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9月29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厦门市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对象:

  李桦,女,福建南安人,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拟提名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公示电话:0592-12380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国庆假期后改为下午2:30~5:30)

  接待处室: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来信投递: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政编码:361000)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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