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集美大桥桥头立交提升改造工程用海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2〕3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同安湾西侧海域1.2532公顷(用海范围坐标详见附件1),用于建设集美大桥桥头立交提升改造工程,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用海和透水构筑物用海,拼宽桥用海期限至2056年6月,施工栈桥、平台用海期限18个月。
二、因本项目用海位于已确权的集美大桥用海范围内,不再另行确权登记。
三、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用海监管,严格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
附件: 1.集美大桥桥头立交提升改造工程用海范围坐标表
2.集美大桥桥头立交提升改造工程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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