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厦门作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成效,进一步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我办于2022年4月26日至5月30日,通过厦门市政府网站和厦门市发改委网站公开征求关于《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厦门市信用承诺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截至2022年5月30日,共收到相关意见建议2条,分别为“信用评价、以及信用承诺这两个政策,涉及面广,建议征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和“信用承诺和信用评价是两项惠民便民的举措,希望尽早实施”。对此,市信用办已按照《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规定,组织相关领域的五位专家进行论证,共接到专家反馈意见22条,其中《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12条,《厦门市信用承诺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0条,上述意见均已采纳。
下一步,市信用办将加快推动《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厦门市信用承诺实施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提升信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作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化水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注与支持,我办将积极吸纳、研究相关意见建议,持续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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