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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关于拟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2024-02-23 11:31 字号:

  2023年12月,起草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向市司法局来函建议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市司法局即按照相关立法程序要求抓紧开展审查工作。2024年1月30日,经第6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建议废止《若干规定》,并以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一是书面征求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人大、政协相关专委会,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二是征求市律师协会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三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和“法治厦门”微信公众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相关意见采纳情况

  从书面征求相关单位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以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各方面对废止《若干规定》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一是消防管理体制发生重大调整。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公安消防部队集体改革转隶,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公安部转为应急管理部管理。2023年1月,国家层面组建国家消防救援局,进一步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消防管理体制发生重大调整,现行《若干规定》已不符合国家机构改革精神。

  二是《若干规定》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相一致。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改后,消防管理职能发生重大变化,原由消防机构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及消防施工质量监管等职能划转至住建部门,《若干规定》有关管理职能等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不相符。此外,2023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对《福建省消防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若干规定》中部分内容与省《福建省消防条例》存在冲突。

  三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福建省消防条例》能够满足我市消防管理工作需要。2019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两次修改,从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消防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定。新修订的省《福建省消防条例》也已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省《福建省消防条例》在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消防体制改革要求,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改进优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既回应了消防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也补齐了消防制度的短板漏洞,条文内容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福建省消防条例》基本覆盖《若干规定》主要内容,能够为我市消防工作的开展提供充分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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