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及时清理与公平竞争精神不符的经济特区法规,拟对《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形成了《<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等二部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文本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gov.cn)和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sf.xm.gov.cn)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2月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就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j_lx@xm.gov.cn。
附件:
1、《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等二部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2、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修改对照稿)
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对照稿)
4、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等二部法规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厦门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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