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国豪主持,副主任孙明忠、李伟华、陈沈阳、吴子东、陈紫萱、陈琛、郑岳林,秘书长卢海林和常委会委员出席。
副市长林晓东,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绿色金融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初审报告,《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汇报,《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我市202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及其审计工作、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筼筜湖综合治理、建筑废土管理情况,市中级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等的报告,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还进行分组审议,召开部分代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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