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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签发
《厦门市全面建设幸福河湖实施方案(2025-2030年)》同步执行,首次将“水经济”纳入河湖建设体系
2025-08-05 08:21来源:厦门日报字号:

  我市近日正式发布今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厦门市全面建设幸福河湖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同步发布执行。这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厦门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85%以上、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00%,全市主要地表水体均稳定消除劣Ⅴ类,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率控制在94.5%以上。全市六区将围绕“母亲河”打造特色幸福河湖,比如,思明区建成“鹭影澄波,湖韵人和”筼筜湖,湖里区建成“厦门新客厅,美丽新海湾”五缘湾,集美区建成“溪韵福长,碧水安澜”后溪,海沧区建成“乡愁萦绕,富美一方”过芸溪,同安区建成“水兴银城,泽润万家”东西溪,翔安区建成“桃源十里,生态家园”九溪,形成各具韵味的生态名片。

  《实施方案》部署防洪提标、水资源优化、治理保护、产业融合、历史传承五大任务。在防洪安全方面,将推进龙东溪(同安段)防洪治理等工程,构建厦门数字孪生水网体系;水资源配置上,加快建设闽西南水资源工程、金门供水二通道,加快构建“两江七库、四横四纵,连通金门”的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在生态治理方面,实施杏林湾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推进九溪、龙东溪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加强对流域内农业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等源头治理。

  值得关注的是,厦门首次将“水经济”纳入河湖建设体系,提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适度开放部分河湖水域及岸线空间,带动生态旅游、滨水康养、休闲露营、水上运动、低空经济等新业态融合发展。在历史传承上,我市将探索“河湖文旅”模式,计划统筹保护与展示筼筜湖、龙舟池、铜鱼池等10处省级河湖文化遗产,建设水情教育基地、节水宣教基地、河湖长驿站等水文化载体。此外,各区也将建设河湖长制主题公园,为人民群众提供集游憩、休闲、文旅功能为一体的河湖滨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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