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身份证明
华侨的概念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申报材料
户口已注销的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委托书
3.*出入境证件
4.户口注销证明
5.*国外合法居留证件
6.*出入境记录
7.国外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8.受托人身份证件
9.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10.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户口未注销的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委托书
3.*出入境证件
4.户口簿
5.*国外合法居留证件
6.*出入境记录
7.国外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8.受托人身份证件
9.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10.国外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11.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近亲属具有我省户籍且在国外出生的华侨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委托书
3.*出入境证件
4.近亲属关系证明
5.*国外合法居留证件
6.国外出生证国内公证
7.*出入境记录
8.国外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9.近亲属户口簿
10.受托人身份证件
11.国外出生证附加证明书
12.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13.国外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14.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曾认定过华侨身份的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委托书
3.*出入境证件
4.户口簿
5.*国外合法居留证件
6.国外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7.受托人身份证件
8.华侨身份证明材料(已认定)
9.国外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线上办理
信息填报
信息填报包括基本信息、申报对象信息、经办人信息、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和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办理
【思明区】 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湖滨东路109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湖里区】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8号窗口;
【集美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3楼18-20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海沧区】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35、36窗口;
【同安区】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30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翔安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4楼2、3、4、5号经济民生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09:00-12:00 13:00-17:00
政策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华侨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的通知》
附件下载
常见问题
华侨身份证明是否为收费事项
该事项不收费。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