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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身份证明

华侨的概念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申报材料

户口已注销的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委托书

3.*出入境证件

4.户口注销证明

5.*国外合法居留证件

6.*出入境记录

7.国外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8.受托人身份证件

9.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10.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户口未注销的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委托书

3.*出入境证件

4.户口簿

5.*国外合法居留证件

6.*出入境记录

7.国外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8.受托人身份证件

9.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10.国外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11.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近亲属具有我省户籍且在国外出生的华侨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委托书

3.*出入境证件

4.近亲属关系证明

5.*国外合法居留证件

6.国外出生证国内公证

7.*出入境记录

8.国外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9.近亲属户口簿

10.受托人身份证件

11.国外出生证附加证明书

12.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13.国外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14.有效期中断期间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曾认定过华侨身份的

1.*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2.委托书

3.*出入境证件

4.户口簿

5.*国外合法居留证件

6.国外合法居留国内公证

7.受托人身份证件

8.华侨身份证明材料(已认定)

9.国外合法居留附加证明书

线上办理

思明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湖里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海沧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同安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翔安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信息填报

信息填报包括基本信息、申报对象信息、经办人信息、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和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办理

【思明区】 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湖滨东路109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湖里区】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8号窗口;

【集美区】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3楼18-20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海沧区】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35、36窗口;

【同安区】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8-30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翔安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4楼2、3、4、5号经济民生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09:00-12:00  13:00-17:00

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华侨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的通知》

附件下载

华侨身份认定申请表

常见问题

华侨身份证明是否为收费事项

该事项不收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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