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是厦门首部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持续推进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发展,以更高水平保护和更高质量发展支撑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厦门篇章。
提出市域和城镇
两个层次空间结构
《总规》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和相关强制性内容管控要求。到2035年,我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4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7.9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89.67平方千米以内,夯实永续发展基础。
厦门以往批复的总体规划从空间层面接续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建设,为各项事业实现历史性跨越提供坚实空间保障。然而,历版城市总体规划关于空间结构的表述,主要着眼于城镇建设发展空间。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则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对此,本轮《总规》提出了市域、城镇两个层次空间结构。
在市域空间层次,《总规》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整体性、协调性,突出厦门山体、海湾、城镇共融共生的空间关系,构建“一屏一湾十廊多组团”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统筹自然山水保护和城镇开发建设,促进山海连城、融湾入城、紧凑集约。
在城镇空间层次,持续实施“提升本岛、跨岛发展”战略,凸显“一岛一湾”城镇空间结构。本岛培育创新、金融和高端服务等功能,助力提升城市能级,建成展示城市魅力和服务国际交往“会客厅”。环厦门湾要重点增强岛外新城综合承载力,推动产城融合和人口集聚。
优化“一环一带六区”
海岸带空间结构
厦门作为重要的沿海城市,《总规》提出要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着重加强海岸带统筹协调,着力优化海岸带空间布局,立足岛湾一体空间形态,优化“一环一带六区”海岸带空间结构。
《总规》强化“湾中有湾、湾中有岛”的岛湾格局,加强公共空间核心、廊道及节点的空间保障,优化城市大型公共设施的布局及环湾岸线形式,提升环湾公共空间的连通性、可达性和空间品质。重点打造筼筜湖、五缘湾、海沧新城、马銮湾新城、集美新城、同安新城、翔安南部新城、新体育会展中心等公共空间核心,结合十大山海通廊串联周边公共空间节点,打造通山联海的公共空间体系,构建以山为景、以海为基、和谐共生的城乡蓝绿空间网络格局。
区域协同发展方面,《总规》充分发挥东南沿海对外开放门户作用,深度融入闽台融合发展大局,推动厦门与金门率先实现融合发展,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同时,致力于高水平共建厦漳泉都市圈,提升厦漳泉同城化水平,为区域协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建设辐射区域、引领全省的重要消费城市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总规》全力支持“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打造“一高三带、环湾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以厦门岛为核心,重点优化科技创新、金融商务商贸、文化旅游会展和总部经济等高端产业功能布局。岛外重点建设环湾现代服务业、中部先进制造业和北部现代农业及生态旅游三条产业发展带,加快产业功能集聚。
同时,《总规》要求构筑全域创新空间格局,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辐射区域、引领全省的重要消费城市,推动旅游全域化、品质化发展,向国际化、高端化升级。
产业发展离不开交通支撑。《总规》落实国家对厦门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要求,明确了“建成辐射区域、通达亚太、畅联世界的综合性、高能级交通和物流枢纽,实现铁路、海运、航空、公路等多模式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到2035年,厦门要实现2小时直达闽西南协同发展区,3小时通达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和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主要城市,4小时覆盖国家和区域中心城市。
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打造“幸福安居”厦门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重要策略。《总规》明确提出持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空间保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
具体来看,《总规》主要有四方面考虑。其一是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幸福安居”厦门,保障城镇居住用地供给,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和布局,满足居民多元化住房需求。其二,保护蓝绿开敞空间,建设现代化国际化花园城市,构建以山为景、以海为基、和谐共生的城乡蓝绿空间网络格局,着力形成 “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的公园体系。其三,提高城乡综合交通服务能力,建设全域高品质交通之城。其四是强化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加强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空间保障,同时健全完善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此外,《总规》坚持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设计,全方位构建覆盖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切实彰显“城在海上,海在城中,山海交融”这一独具魅力的本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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