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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17次常务会议
2007-12-11 10:42来源:厦门日报字号:

  昨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赐贵主持召开第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研究出台《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厦门市出租户代收代缴公用项目暂行办法》等,同时还研究了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副市长潘世建、黄菱、郭振家、裴金佳等出席会议。

  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于今年以来物价涨幅较大,会议研究调整了我市2008年度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部分民政定补对象补助标准,其中城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元,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差距逐步缩小。同时我市将提高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标准,和60年代退职职工40%救济对象、矽肺病救济对象定补标准。根据国务院《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

  会议原则通过了《厦门市出租户代收代缴公用项目暂行办法》,指出要确保出租户具备卫生、防火等条件,规范房屋出租的水、电、有线电视、生活垃圾处理等公用项目费用的代收代缴行为,出租户要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加价赢利。要放宽水电收费档次,减轻承租户的负担,切实维护承租户和出租户的合法权益。

  在如今能源消耗日趋严峻的情况下,节能减排已成为了人们的共识。会议原则通过了《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指出我市将对年综合能耗消费总量1000吨标准或者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对市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界定,同时对市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各级各部门实实在在抓好节能减排,抓出成效,将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指出将积极有效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促进上市公司发展,力争从明年起每年有3-5家企业上市,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上市公司增加15家以上,股票融资累计超过200亿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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