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学校用地保护规定及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
昨天上午,市长刘赐贵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修订草案)》、2009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议题。
副市长詹沧洲、黄菱、叶重耕等参加了会议。
《厦门市学校用地保护规定》是1995年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其进行修订。修订草案对学校布局规划的编制,以及设置学校的区域人口数和班级规模等有关事项进行修改调整。根据草案,学校布局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原程序报批。学校设置标准拟调整为:每九万人口区域内设三十六班规模的普通高级中学;每四万人口区域内设三十六班规模的初级中学;每二万人口区域内设三十六班规模的小学;每一万人口区域内设十二班规模的幼儿园。草案同时规定,区域人口数及学校规模,可根据来厦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居住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会议指出,现行的《厦门市学校用地保护规定》已经实行10多年,修订非常有必要,符合形势发展需要。学校用地是教育的重要资源,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要处理好新区和旧区关系,新建学校要严格选址,按照城市规划和学校建设标准组织实施。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事关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自2006年依法行政指标纳入省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以来,我市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省首位,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各级政府要增强执行的自觉性,要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努力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关事项。会议指出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利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切实为百姓构筑起放心的食品安全体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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