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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42次常务会议 研究交通改善、汽车租赁业规范管理等事项
2008-08-28 13:06来源:厦门日报字号: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赐贵主持召开第4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提出我市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力争在2013年实现我市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目标。

  市领导丁国炎、詹沧洲、潘世建、黄菱、裴金佳等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我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制定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案,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自闭症儿童的医疗康复、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备继续给予补助,逐步实现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完善医疗保障有关补贴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定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贴。残疾人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同等条件优先提供房源。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将在以前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全面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改善交通是永恒的主题。集美大桥、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建成通车,使厦门岛交通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有效发挥路网潜力,缓解本岛交通拥堵,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我市近期交通改善建议。

  会议要求今后我市岛内交通的改善要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今年9月8日投洽会召开之前,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的标识和路牌,做到标识醒目,并且要提前一定距离进行提示。第二个阶段为春节前,集美大桥、杏林大桥通车后,交通改善工作将注重改善岛内的交通问题,以片区为单位按阶段进行,交通改善措施要有前瞻性,要组织专家进行研讨,重大交通调整将公开征求市民意见。主要车站挪移和绿化带改造将更加慎重,在道路改造过程中同步考虑道路两侧改造规划。第三阶段将做好公共停车场及交通次干道、辅道等路网建设。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业规范管理,会议研究并通过《厦门市政府关于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的通告》,提出我市小型客车租赁企业实行备案制度,新设立的小型客车租赁企业,增加或减少租赁车辆,以及租赁企业歇业的,要在相应情形发生后30日内,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2002年以来,我市聘请了三批共58名科技顾问,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为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会议原则同意聘请部分知名专家、院士作为第四批市科技顾问。

  会议还研究通过修订《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拟定法规草案的程序规定》。

  会议还研究了第十二届投洽会筹备工作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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