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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5-03-13 19:23字号:

  一、背景依据

  推动工业企业再投资、增资扩产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厦门市2025年产业项目攻坚行动方案》(厦委办〔2025〕1号)和有关大规模设备更新部署,加大对工业企业工业投资项目的扶持力度,研究出台我市《厦门市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发展后劲,力争完成工业投资预期目标,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工作进展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2025年2月,市工信局在充分征求企业、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若干措施》初稿;2025年2月12日,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意见;2025年2月27日,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行业协会意见;2025年2月26日,在市工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以上意见征求后,形成《若干措施(送审稿)》。《若干措施(送审稿)》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审查。

  四、范围期限

  《若干措施》适用范围为厦门市辖区内,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五、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4条。

  (一)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按年度生产设备购置和生产性设施建设投入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6000万元,总投资每递增5亿元,最高补助限额增加1000万元。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纳入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再贷款、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项目,企业实施的增资扩产或提容增效项目列入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享受融资成本为2%/年的融资支持。对享受中央财政贴息贷款部分,企业融资成本为1%/年,期限与中央贴息政策一致。

  (三)加快补助资金兑现。对列入省市重大重点工业项目,实现当年投当年拨。

  (四)简化建设报批流程。取消工业用地特殊工艺审查。

  六、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项目,2025-2026年度对应实施的投资,适用本《若干措施》。

  七、关键词诠释

  省市重大重点工业项目:是指省、市政府部门发布的省、市重大重点项目名单。

  特殊工艺审查:是指工业厂房不得小于4层且不得大于8层;因特殊工业流程和地质影响确需小于4层或大于8层的,由市相关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投资处,0592-2896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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