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我市现行《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实施(详见厦府规〔2020〕10号),有效期三年。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和《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开展基准地价的更新和公布工作。我市同步更新《厦门市地价管理若干规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我市地价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上一版地价管理规定的使用情况,更新《厦门市地价管理若干规定》。
三、工作进展
《厦门市地价管理若干规定》已经第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2023年8月11日印发,自2023年8月14日起实施。
四、范围期限
适用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出让宗地地价的确定原则,具体包括:招拍挂出让用地、协议出让用地、划拨和限制性出让用地改为完全出让用地的地价计算原则;租赁用地土地租金的计算原则。《厦门市地价管理若干规定》有效期5年。
五、主要内容
《厦门市地价管理若干规定》全文共六个章节,三十五条。六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基准地价修正值、出让用地、划拨用地和租赁用地、划拨、限制性出让用地改为完全出让用地以及附则。
第一章总则指出《厦门市地价管理若干规定》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及部门分工。
第二章基准地价修正值明确基准地价修正值用于指导土地出让的最低价,并制定包括容积率修正系数、商业楼层修正系数、商业繁华度修正系数、自持修正系数、鹭江道修正系数、轨道(BRT)修正系数、临海临湖修正系数、临路修正系数、地下空间修正系数、非营利性修正系数、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的修正系数体系。
第三章出让用地、第四章划拨用地和租赁用地、第五章划拨、限制性出让用地改为完全出让用地分别制定相应类型的用地地价计收原则及计算方法等。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特殊项目以及未列出用途、未明确收费标准的建设项目地价的地价计收方法、规定解释权及有效期。
六、关键词诠释
基准地价修正值用于指导土地出让的最低价。
基准地价修正值=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相关基准地价修正系数的乘积。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云青, 联系电话:0592-2855257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价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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