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厦门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材料
2022-09-27 17:19字号: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市医学教育快速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厦门医疗人才供给的培养体系。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4号)精神。全面提高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立足新起点,顺应新时代,动员全社会力量,着力解决儿科、产科、精神科、康复专科及护理学科等厦门市急需紧缺学科人才供给不足问题,服务健康厦门发展战略,建立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服务体系,为厦门建设高水平健康之城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5年,我市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医学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医学院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厦门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初步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学院,成为福建省、厦门市高层次医疗服务和医学创新人才的重要来源;厦门医学院建成区域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医学本科高校,成为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和鲜明办学特色的闽西南地区医学人才培养中心和医学科研中心。

  三、主要内容

  《厦门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包括四个部分,14条意见。

  一是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医学教育专业学历教育层次,力争到2025年,我市医疗教育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医学院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在厦医学院校开展“双一流”建设,适度扩大麻醉、感染、重症、儿科等学科招生规模。支持医学院校建设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争创国家级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推动在厦医学院校与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鼓励在厦医学院校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设置交叉学科,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

  二是全力提升院校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加强医学伦理、科研诚信教育,发挥课程思政作用,着力培养医学生救死扶伤精神。提出强化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学主体职能,提高附属医院诊疗水平,合理设置附属医院数量,增加对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经费投入。推动在厦医学院校参与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对标评估认证标准,建设质量保障体系。

  三是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夯实住院医师医学理论基础,强化临床思维、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依托现有资源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将医德医风、法律法规、急诊和重症抢救、感染和自我防护,以及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作为医务人员必修课。引导用人单位加大投入,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所有在职在岗医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统筹能力,教育、发改、卫健、财政、人社、科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综合统筹和服务,协调解决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有关问题。支持医学院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医学人才培养和医学学科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政府投入动态调整机制。

  四、范围期限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哲新;电话:0592-2667758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