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若干意见》(厦府〔2015〕314号)实施五年来,作为支柱产业之一厦门现代物流产业不断壮大,相关市场主体约9000家,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2020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1140.53TEU,比2015年增长33%;2020年度实现产业总收入1301.23亿元,比2015年底增长39.6%。物流产业要素进一步聚集,物流服务质量提升,物流更加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物流产业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很好地支撑。
为更好地顺应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物流产业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促进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服务〔202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若干意见》(厦府〔2015〕314号)文件进行修订,制定《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目标任务
《措施》以建设国际性物流枢纽城市为产业总体定位,以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发展国际化、现代化、智慧化、绿色化物流为目标。
三、制定过程
2020年下半年,我们对国家、省、市有关物流产业政策进行全面的梳理学习,收集参考深圳、成都等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若干意见》(厦府〔2015〕314号)近五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开展典型企业和业态调研,并在2020年完成《厦门市物流产业专项规划(2020—2035)》、《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互联互通物流及通道规划》、《厦门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和《厦门市货运交通系统规划(2020-2035)》的基础上,起草了《措施》。
《措施》起草后,通过座谈会和书面等形式向有关职能部门、区政府、行业商协会、企业和部分专家征求意见。2021年2月再次征求了19个职能部门、6个区政府、25家企业和行业商会协会的意见,收到14家单位25条建议,采纳吸收10条意见,形成送审稿。
《措施》履行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措施》的拟订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服务〔2021〕46号)等文件为主要政策指导,由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基础体系建设、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载体和通道建设、加快城市配送发展、鼓励新技术应用、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强规划与用地保障、保障措施等九个方面构成。具体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提高运输领域监管水平,优化城市配送通行停靠管理;二是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单证无纸化等方式提升通关效率,减低通关成本;三是通过落实物流减税降费政策和规范口岸、枢纽收费来降低物流成本;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加强基础体系建设,支撑产业高效运行
一是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和城乡配送体系建设,保障物流体系支撑性功能;二要通过标准化、数字化建设,提升物流设施、物流装备、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水平,搭建共享型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提升物流整体运行效率;三是充分发挥物流枢纽综合效应,提升物流资源整合水平,吸引物流产业要素聚集,加强物流枢纽辐射能力,做大枢纽经济。
(三)加强要素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多元化物流保险产品,通过保险分散物流企业经营风险,提升物流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通过培育骨干企业为抓手,促进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吸引高端资源要素聚集;四是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加强物流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四)加强载体和通道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通过支持开行中欧班列和“丝路海运”、鼓励企业拓展市场腹地、大力发展跨境物流业务等来拓展国际物流通道和搭建国际物流网络,为“双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二是支持重点物流项目建设,通过创建示范工程来提升物流载体的要素聚集能力和发展质量,提升物流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五)加快城市配送发展,促进消费转型升级
一是要完善乡村基础物流设施,促进城乡物流一体化,突显物流服务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的功能;二是推进城市配送(尤其是冷链物流)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的高质量生活消费需求和食品安全需求;三是通过制定合理的通行管理措施来提升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效率,保障城市配送高效运行。
(六)鼓励新技术应用,提升智能化水平
一是推进现代物流与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使用新能源设备和绿色包装,实现节能降耗绿色发展。
(七)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升发展质量
一是推进供应链与制造业、商贸业深度融合发展,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助力制造业、商贸业发展;二是鼓励供应链企业融入参与全球供应链网络分工,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构建交易服务平台,吸引各种资源要素集聚。
(八)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物流产业发展规划,保障物流用地;二是优化物流用地供给方式,控制物流用地成本。
(九)保障措施
一是市物流办根据《措施》牵头制定物流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物流产业专项规划、专题研究等,各职能部门、区(管委会)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物流产业发展;二是《措施》实施所需扶持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按预算管理程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解读机构: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李霹雳
联系电话:1395016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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