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有奖发票试点火热开启,“即时开奖+定期开奖”相结合,奖金从30元至800元不等
惠民福利叠加,新春消费升温。厦门市有奖发票活动火热开启,以真金白银激活市场活力,让年味更足、实惠更多、消费更旺。2月11日上午,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召开2026年厦门市有奖发票试点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本次有奖发票活动的具体规则与参与方式。消费者在我市购置汽车、家电、数码产品和智能产品等消费品时,除了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还能参加有奖发票抽奖活动。厦门市商务局局长陈颢颖及相关部门领导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商务局副局长吴辉艺主持。
据悉,本次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于2026年2月10日正式启动,至2026年7月31日结束。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我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消费,取得的真实有效、合规合法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不含代开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单张票面金额(含税金额)在100元(含)以上,通过云闪付App上传发票并通过核验后,均可参与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消费取得的发票,不纳入本次活动参与范围。发票开具方须为厦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
每位用户每日最多可有3张发票核验通过并参与抽奖,整个活动期间,每位用户累计参与抽奖活动的发票数量不超过100份。本次活动采用“即时开奖+定期开奖”相结合的方式,所有中奖奖金均以电子红包形式,统一发放至中奖者云闪付实名红包账户,红包可自由消费、无使用限制。其中,即时开奖设置100元、80元、50元、30元4个奖金档次。消费者上传发票并完成验证后,将即时参与抽奖,开奖结果实时反馈,做到“即传即验、即验即开、即时知晓”,让群众快速享受中奖喜悦。定期开奖设置800元、500元、200元3个奖金档次,主要面向在即时开奖中上传符合活动条件但未中奖的发票,由公证机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按月开展摇奖工作,确保开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定期开奖共分为5期,每期中奖名单将通过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公布,奖金由活动服务平台在摇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请消费者留意相关信息。
同步
两种方式获取数电发票
针对市民最为关心的数电发票获取方式,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温卫华进行权威解读:自然人有两种方式获取数电发票。
●第一种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方式获取数电发票。也就是,自然人购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向开票方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开票方在开具数电发票时将信息录入开票系统,直接将开具完成的数电发票推送至该自然人的“个人票夹”,自然人无需额外操作,即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通过“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我购买的”功能入口实时查询、下载或打印发票。这一方式需要发票开具时录入自然人购买方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件号,否则系统无法自动交付。
●第二种方式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行交付方式获取数电发票。这一方式是指自然人购买方未向开票方提供身份证号,开票方在完成数电发票的开具后,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自行交付发票。
具体交付形式包括:
1.现场打印。开票方将电子发票直接打印为纸质版,当场交付自然人。
2.电子邮件。开票方将发票文件发送至自然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3.二维码。开票方生成包含发票信息的专属二维码,自然人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电子发票。
4. U盘拷贝。若自然人携带存储设备,开票方可将发票文件拷贝至U盘中交付。
提醒:不管是通过哪一种方式获取数电发票,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均不能参与本次抽奖活动。
政策叠加 福利加倍
本次厦门有奖发票活动并非单一惠民举措,而是与全市重点促消费政策、特色主题活动深度融合,形成政策叠加、福利加倍的良好格局,持续释放消费新动能。
市商务局副局长黄慧菁表示,消费者在购置汽车、家电、数码产品和智能产品等消费品时,获取数电发票并按流程上传抽奖,不仅可享受国家最高15%的以旧换新补贴,还有机会获得有奖发票奖金。有奖发票活动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新春乐购季”“女性消费月”“园博苑灯会”等商文旅体特色活动深度联动,构建“有奖发票红包+消费活动补贴+商家叠加优惠”三重消费福利,这套“促消费组合拳”将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释放消费活力,实现消费者得实惠、商家增收益、市场添活力的多方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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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亮点焕活力
红包加码惠民生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局局长陈颢颖就本次活动的政策背景、核心价值与四大亮点进行深入解读,让市民群众全面了解有奖发票带来的实实在在红利。
陈颢颖表示,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是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提振消费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通过居民消费发票抽奖,激发消费需求,营造消费氛围,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经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评审,厦门市正式入选全国50个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获1.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这是继去年11月厦门市成功入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和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之后,在消费领域摘得的又一重磅试点项目。
本次为期近半年的发票抽奖活动,凭借四大亮点,实现全民参与、全民受益。
亮点一:覆盖范围广,实现全民普惠
本次活动聚焦群众日常高频消费场景,精准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重点行业,基本涵盖了市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的全场景、全领域。同时,参与对象全面放开,面向所有在厦门区域内消费的个人消费者,无论是本地常住居民,还是来厦旅游、出差的外地游客,符合活动消费条件均可自愿参与抽奖,真正实现“全民普惠、人人可享、全域覆盖”。
亮点二:中奖几率高,激发参与热情
本次活动专项资金规模达1.8亿元,资金保障充足,奖金金额从30元至800元不等,兼顾普惠性与吸引力。为提升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此次活动创新开奖模式,对100元(含)及以下奖金实行即时开奖,对100元以上、800元(含)以下奖金实行定期摇奖,两种模式相结合,中奖几率高。
亮点三:操作流程易,实惠直达群众
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程简化参与流程、降低操作门槛,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消费者只需两步即可完成参与:第一步,在相关行业消费后,主动向商家索取符合要求的合规发票;第二步,通过云闪付App上传发票照片即可参与抽奖。云闪付App内置的发票OCR智能识别功能,可自动识别发票信息,大幅减少手动输入环节,真正实现“随手索票、轻松上传、便捷参与”,让群众参与无压力、享实惠更便捷。
亮点四:优惠力度大,叠加福利惠民
我市商家积极响应、广泛参与,目前已有首批400多家商户主动加入本次活动,同步推出配套促销举措,进一步放大惠民效应,实现“政府补、商家让、群众享”的三方共赢。
[活动时间]
●2月10日至7月31日
[涉及行业]
●个人消费者在我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消费。
[发票类型]
●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不含代开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单张票面金额(含税金额)在100元(含)以上。
●发票开具方须为厦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
●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消费取得的发票,不纳入本次活动参与范围。
[参与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上传发票,并通过核验。
[抽奖次数]
●每位用户每日最多可有3张发票核验通过并参与抽奖。
●整个活动期间,每位用户累计参与抽奖活动的发票数量不超过100份。
[开奖方式]
●“即时开奖+定期开奖”相结合。
●所有中奖奖金均以电子红包形式,统一发放至中奖者云闪付实名红包账户,红包可自由消费、无使用限制。
[红包金额]
●即时开奖设置100元、80元、50元、30元4个奖金档次。
●定期开奖设置800元、500元、200元3个奖金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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