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厦工作的汪先生在办理银行业务时,由于身份证丢失而遇到一些难题。
早在五六年前,汪先生就遗失过一次身份证,才补办了后来的这张。结果,首次遗失的身份证被人捡到还回;两个月前,补办的身份证又丢了。
汪先生在银行开户时,工作人员告知,之前丢失捡回的身份证已失效、不能使用,社保卡、机动车驾驶证等也不能用于开户。
这该怎么办?需要回外省补办身份证吗?近日,汪先生通过日报热线968820表达了疑惑,记者联系银行及公安部门答疑。
问:出示社保卡、驾驶证等证件办银行卡,为啥不行?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16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此外,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六条也明确: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如果身份证丢失,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周期比较长,建议前往具体网点咨询,确定是否能够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
问:外省户籍居民丢失身份证,能在厦门补办吗?
答:居民在厦可就近前往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派出所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办理福建省外户籍居民丢失补领身份证或换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在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同时办理福建省外户籍居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3个工作日内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后,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当场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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