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1月27日电 福建省有关部门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首批15条政策措施。
福建省委台办副主任陈志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期,福建省有关部门按照中央文件提出的要求,着眼广大台胞需求,立足增进台胞福祉,研究制定了一批政策措施,共有四个方面15条。以上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门都已做好准备,下阶段,福建省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继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给广大台湾同胞带来真真切切的便利和实实在在的服务。
便利台胞往来和生活
●优化台胞出入境证件办理,在台胞台企较为集中的160个公安派出所新增台胞证件办理业务
●为台胞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提供便利,将台湾居民居住证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优化至5个工作日
●便利台胞在闽交通出行,65周岁及以上台胞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线上管理平台”
深化闽台经贸合作
●实行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一清单、三优先”管理
●推出“台农贷”线上办理升级版
●金门、马祖地区的企业以及在福建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可申报“福建老字号”
鼓励台胞就业创业
●福建省各地市为来闽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过渡免费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范围
●将在闽台湾教师纳入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
●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每年安排奖补资金支持100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开通台资企业注册业务“全程网办”
推进涉台法治建设
●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设立大陆首个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
●提供台湾地区法律查明服务
●拓展台湾同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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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与金门马祖“小四通”
取得新进展
新华社福州11月27日电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詹晨辉27日表示,福建与金门、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以下简称“小四通”),事关金门、马祖同胞民生福祉,福建省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取得实效。
今年9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探索厦金合作共建基础设施模式,加快推进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支持金门共用厦门新机场。推进福州与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
在当天举行的福建省贯彻落实《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一场上,詹晨辉介绍了“小四通”最新进展情况。
通水方面,自2018年正式通水以来,福建已累计向金门供水超3000万吨,占金门县自来水厂日常供水量的73%。
通电方面,两岸有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多次就通电议题对接、交流,大陆有关方面已完成相关技术方案。向金门、马祖通电项目福建侧换流站已核准。
通气方面,福建已基本具备LNG罐箱供气条件。
通桥方面,向金门、马祖通桥项目已形成规划和工程技术方案,并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正结合“十四五”规划持续优化福建侧路网衔接工程。近日,厦金大桥厦门侧项目厦门第三东通道已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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