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在《厦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省2023年的服务标准目录,修订形成《厦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8日。您可在线填写宝贵意见,也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电话:0592-2896216。
附件:
1.《厦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