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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征求厦门市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5-07-01~2025-07-07 征集部门:厦门市民政局 字号:

  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厦府办规〔2020〕10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厦府办规〔2020〕11号)将于2025年9月满5年有效期,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经与市政府办法规处沟通,参照国家及省级有关政策,区分市政府和职能部门两个层面,对我市社会救助体系进行整合重塑,其中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办法由市政府统筹明确,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措施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市民政局牵头代拟《厦门市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1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厦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联系人:徐春燕

  电话:0592-2892054

  电子邮箱:mzj_xcy@xm.gov.cn

  邮寄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1号楼,邮编:361012

  附件:厦门市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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