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对全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提升厦门作为首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成效,进一步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我办制定了《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厦门市信用承诺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活动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开始至5月30日止。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电话反馈。
邮箱:fgxyc@xm.gov.cn
传真:2896124
电话:2892878(陈致远)
感谢您的参与。
附件:
1.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厦门市信用承诺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