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厦府〔2016〕48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厦门市发改委会同市建设局、公安交管局、规划委制定了《厦门市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类办法》)和《关于公布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收费标准》)。我委还制定了《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上述停车收费相关文件已于10月17日起执行,现就停车收费有关事项,向消费者和停车场经营者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说明理由。
一、关于《分类办法》
1、您对现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按照性质、特点和功能定位方式划分类别有何意见?
2、您对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按照拥堵区域划分类别有何意见?
3、你认为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类别应当如何划分?
二、关于《收费标准》
1、您对现行的停车收费标准有何意见?
2、您对白天和夜间时段划分有何意见?
3、您对停车收费的计费时段划分有何意见?
4、您对免费时段划分有何意见?
三、关于《规定》
1、您对停车收费分别在《厦门市停车收费网上登记公示管理系统》和停车场经营场所明码标价要求有何意见?
2、您对停车收费公示牌参考样式有何意见?
本次征求活动时间自2016年12月13日开始至2017年1月30日止。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反馈。
邮箱:fgjg@xm.gov.cn 传真:2893324
电话:2893329(江珍)
感谢您的参与!
附件:
1、《厦门市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
2、《关于公布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3、《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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