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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如何推进厦门市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民意征集
征集时间:2016-11-15~2016-11-30 征集部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字号:

  我市现行的《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于1999年1月1日第77号政府令颁布施行,2002年、2010年进行小修订。《规定》施行17年来,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起到了重要指导规范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我市人口成倍地增长。这些变化对我市现行的房屋管理体制和各种规章制度都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如何适应新形势,顺应市场发展规律,合理科学的利用房屋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创业、工作、生活的需要,配合保障社会综合治理之需,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近期,我市正在通过立法修订工作《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法规,不断强化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以利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不同需求居民住房问题,进而盘活存量房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和服务,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现向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作为立法修订参考。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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