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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华侨权益保障条例》宣传贯彻的民意征集
征集时间:2016-11-01~2016-11-30 征集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字号:

  7月29日,《福建省华侨权益保障条例》经福建省人大审议通过,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的对华侨政治权益、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社会保障权益、教育权益、投资权益、捐赠权益等方面的保护,做好该条例的宣传贯彻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二、征集要求:请围绕主题,结合厦门实际,从如何做好对华侨政治权益、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社会保障权益、教育权益、投资权益、捐赠权益等方面的保护提出意见建议,内容表达清楚,简明扼要。 

  三、提交方式:通过电子邮箱wqb_qz@xm.gov.cn提交意见建议(请注明“侨政工作建议”)。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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