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粮食局对所在社区(或镇)设立骨干粮店的民意征集
征集时间:2015-07-01~2015-09-30
征集部门:厦门市粮食局
字号:大中小
2003年,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骨干粮店与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的实施办法》。目的是更好地方便社区(或镇)群众,增加粮食风险调控能力,确保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截至2014年底,厦门市已评审通过66家骨干粮店(其中岛内39家、岛外27家)暨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并从2015年起,在骨干粮店装修、安全生产所需设施的购买与维护等方面,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给予适当补助。请您积极参与,并提出在社区(或镇)设立骨干粮店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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