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查询、发布、使用等管理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跨行业、跨地区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前提。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加快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为此,我们起草了《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6月16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1.关注“厦门发改委”官方微信公众号(xmdrcwx),向“厦门发改委”官方微信后台反馈意见建议;

2.登陆厦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xmdpc.gov.cn)首页“公众参与”专栏下的“意见征集”,进入“《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3.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fgzgc@xm.gov.cn;
4.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改处(邮政编码:361018),并在信封上注明“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字样。
联系电话:289612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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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