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至8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省存在“水产养殖管理”的共性问题。2025年12月,经省级核查,确认我市存在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同意验收销号。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指出,2012年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重点水产养殖水域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对重点水域符合养殖规划的水产养殖完成登记发证工作,对不符合养殖规划的养殖生产设施依法予以拆除。但一些地方动真碰硬不够,导致这项政策得不到有效执行。
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持续强化部门协作,明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翔安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力推进本辖区海域养殖清退各项工作。二是由市海洋发展局牵头,组织每月调度和抽查检查,及时了解、协调解决退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不敢动真碰硬的,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督办等措施。三是相关区政府会同执法部门加强厦门海域巡查执法,防止出现新增、回流、迁移等反弹现象,巩固整治清退成效。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依法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市全面完成整改任务。2020年12月,全部完成翔安区海域1467公顷养殖清退任务;发布实施《厦门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明确厦门市全海域为禁养区;持续完善防止养殖回潮长效机制,加强海域巡查执法,共组织开展海上巡航7878航次、陆上巡查6769车次、执法行动224次,将零星新增养殖制止在萌芽状态。目前,我市海域养殖全面清退,养殖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水域水质稳步提升,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为我市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以上整改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2-2853900
邮箱:xmhyyyj@xm.gov.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0楼
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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