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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2-002
文  号:厦府〔2021〕295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1-12-24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4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10:56
字号: 分享: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厦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期间,厦门市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为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工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厦门市全民健身季提升工程、体卫融合健康促进工程、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提升工程为抓手,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举步可就,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便捷有效,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5%,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名,带动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23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更加便利的健身场地设施

  编制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规划建设群众身边、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依托山海资源特色优势,持续建设和完善具有空地一体、山水相连特色的城市绿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和自行车道。鼓励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城市边角地等区域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支持在保障安全、符合规划、合法利用的前提下,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建筑屋顶、地下空间等闲置资源改建全民健身设施。推动体育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各类商业设施、旧厂房等城市空间,以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

  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以补齐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件。探索出台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12个,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70公里,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新建各类足球场103块,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达到0.9块;配建群众滑冰场1个;新增游泳池21个(含多功能综合池、儿童戏水池);完成街(镇)及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120处;新建或改建50个厦门体育智慧健身房。

  规范设施开放运营。加大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力度。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为重点,力争2022年底前全市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新建的公办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应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向社会开放的需要,做到能开尽开。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造完善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引,完善“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提高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建设局、水利局、文旅局、市政园林局、住房局,各区政府

  (二)组织更加丰富的健身赛事活动

  积极举办运动健身进万家、厦门市全民健身季等系列赛事活动,持续开展我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村居篮球赛、体育时尚季等品牌赛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级体育协会、俱乐部举办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鼓励街(镇)、社区(村)举办各类传统赛事活动,加大特色体育项目培育,推动群众体育赛事由中心城区向环东海域、马銮湾等新城片区、岛外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延伸。鼓励组织工青妇、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岛内岛外全覆盖、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市区街居多层级联动、贯穿全年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发展运动项目人口。结合北京冬奥会推广“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推动“冰雪进校园”;结合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农民丰收节以及重大节庆等时间节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丰富群众体育生活。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开拓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自主设计、创建、发起线上赛事活动。

  深入开展厦门市全民健身季提升工程。结合全民健身日、农民丰收节等,挖掘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活动,全面推动“全民健身季”提档升级,构建“赛事、活动、展示、奖励”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提升标杆赛、锦标赛、精品赛、全民赛和人群赛五大赛事活动体系,配套打造主题教育、爱心捐赠、公益活动、交友互动、体育消费节等,丰富全民健身领域企业展、节目展、图片展、视频征集和主题征文等展演,设置覆盖面更广、奖励对象更加多元的奖项,将“全民健身季”打造为融合两岸、辐射闽西南的全民健身盛会,让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市直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区政府

  (三)发展更具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

  完善“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中的枢纽作用,实现市、区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并向街(镇)延伸。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基层体育组织的发展,鼓励健身团队向所在地街(镇)申请备案。推动各区“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街(镇)“1+1+N”(1个单项体育协会、1个人群协会、N个健身团队)社会组织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省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与奖励资金管理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构建有党建、有组织、有场地、有活动、有经费、有服务的发展新模式,通过“以奖促建、以奖促律、以奖促管、以奖促育”的方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体育行业标准制定、运动项目普及推广、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文化传承传播、体育交流合作、体育人才培养,发挥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各区政府

  (四)提供更加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

  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志愿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和保障。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各区因地制宜设置1+N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自建自管1个,挂牌整合N个全民健身站点)。积极推动出台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奖励等配套的运行机制,引导、规范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健康发展。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评选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加强运动健康科普传播,推进运动健康普及化和科学化。

  推广“群众身边的健身课堂”,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积极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开发居家健身课程,推动居家健身常态化,鼓励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直播活动。完善国民体质科学监测体系,健全市、区、街(镇)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大力推进体卫融合健康促进工程。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完善“体卫融合示范社区”站点网络,探索体卫融合“厦门样板”。支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设体卫融合门诊,为社区慢性疾病、脊柱健康、肥胖症、肿瘤患者和老年人群制定运动处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医院、运动康复中心、老年体养中心、运动健康传播中心和运动健康实验室。适时成立市、区体卫融合协会或专家委员会,发挥跨领域专家的智力支持。加强体卫融合人才培养,扩大运动处方师队伍,提升人才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体卫融合健康大数据管理平台,促进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体卫融合智慧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文明办、卫健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团市委,各区政府

  (五)推动更为均衡的重点人群参与

  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开足开齐体育课,落实课外体育活动制度,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习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促进青少年运动技能提高。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有序发展。贯彻落实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开发、推广、普及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丰富养老健身服务,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绿色养老,组织参加省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继续贯彻落实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进完善公共体育场馆无障碍环境。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建设和发展,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备战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区政府

  (六)加快更高质量的体育产业发展

  结合厦门文体会展产业园规划建设,着力打造体育总部经济集聚地、竞赛表演中心、体育用品展示交易中心和水上运动娱乐中心。支持体育制造业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和科学实验室,促进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从生产制造环节向上下产业链延伸。探索体育用品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合的创新生产模式、商业模式和组织模式。以承办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为契机,大力繁荣体育竞赛表演业。继续办好厦门马拉松赛、海峡杯帆船赛、厦金横渡等传统品牌赛事,积极引进一批国际、国内高端品牌赛事,与国家级体育协会合作协同培育帆船、田径、铁三、足球等自主品牌赛事。积极培育体育服务业,打造环岛路、五缘湾、环东海域等具有厦门特色的山海体育休闲产业带。发展体育培训、体育会展、康体休闲、体育旅游等“体育+”多元业态,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提质升级,打造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厦门模式”。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文旅局,各区政府

  (七)促进更为多元的全民健身融合

  深化体教融合。市、区两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赛事,统筹安排竞赛计划,进一步联合重整各体育单项的校园赛事、U系列比赛等,建立以学段为划分,以训练营、嘉年华、锦标赛、冠军赛、分站赛、俱乐部赛、校园联赛等多元化方式开展的一体化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持续推进深化体校改革,将体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指导区少体校转变职能,服务区域内青少年的健身需求。探索在体育传统校试点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探索制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依法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指导社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支持符合资质的优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大中小学校试点建设“学校+俱乐部”的校企体育合作共享模式,开展体育设施合作、共建,提供体育教学、专业训练、裁判培训、竞赛管理等服务。

  加快体旅融合,推动山地、航空、水上、沙滩、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以环岛路、环东海域滨海浪漫线、马銮湾为依托,沿线建设马拉松、铁人三项、自行车、轮滑等场地及配套设施,积极推进沙滩排球、足球及桨舨、龙舟、赛艇等休闲体育产业,打造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的运动休闲产业带。以天竺山、莲花山、北辰山、香山、大帽山为干线,建设徒步、骑行、登山、越野等运动休闲基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各区政府

  (八)营造更为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工程为引领,按照“领导重视、创建有力,规划科学、体系健全,设施完善、活动丰富,融合创新、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依据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全民健身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等评选指标,积极推动各区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活动。以2023年亚洲杯等重要赛事宣传为重点,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树立全民健身榜样,主动讲好厦门体育故事,传播好厦门体育声音,塑造更加积极开放、奋发进取的厦门体育形象,提升厦门体育文化感召力和影响力。实施国家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落实国家标准科学运动积分体系。重点深化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将马拉松、帆船、足球、篮球、武术等品牌赛事活动打造成为我市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深化对台体育交流合作,拓宽两岸体育交流合作的领域,重点推动羽毛球、乒乓球、武术、马拉松、游泳、帆船、跆拳道、棋牌、棒垒球等优势项目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省内友好城市和地区的体育合作,发挥体育资源优势互补作用,联合开发拓展体育品牌赛事,鼓励我市体育社会组织跨区域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文旅局、台办、外办、侨办、厦门日报社、广电集团,各区政府

  (九)打造更为便民的智慧体育服务平台

  以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提升工程为抓手,积极探索市级智慧体育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融合发展,推动资源共享。依托“Ai运动”和“厦门i健身”智慧体育服务平台,拓展优化智慧健身房预约、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健身电子地图、健身器材免费借用、公益课程预约、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管理、赛事活动信息发布、全民健身线上调查等功能,实现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全民健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公共体育服务、竞技运动训练、体育产业等领域业务、数据、技术融合,构建管理高效协同,服务普惠便捷,技术数据共享的智慧体育服务体系。推进智慧体育场馆建设,构建满足大众健身、赛事承办、运营管理等一体化、智能化场馆环境。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贯彻《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各区政府应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市政府定期对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

  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全民健身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配套政策,优化场地设施管理措施,确保建好、用好、管好。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建设局、体育局,各区政府

  (三)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强化人才互联互通。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机制,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各区政府

  (四)强化全民健身安全监管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行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修缮,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消防安全标准。落实网络安全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附件:“十四五”时期厦门市全民健身工作的主要指标

附件:

  • 厦府〔2021〕295号.pdf
  • “十四五”时期厦门市全民健身工作的主要指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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