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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3-2024-028
文  号:厦府办〔2024〕44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4-11-01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区两级“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1-04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公布2024年度市区两级“十佳”
营商环境创新举措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0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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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知晓度和经营主体获得感,促进营商环境各领域比学赶超,经市发改委牵头组织企业投票、专家评审等综合评选,现将我市2024年度市区两级“十佳”营商环境创新举措予以公布,并对创新举措的相关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厦门港口局、市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厦门海事局、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自贸委、思明区检察院、市信息中心、市规划数字中心、市测绘信息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要以受表扬的单位为榜样,主动对标先进、强化担当作为,聚焦经营主体关切,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为我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2024年度市级“十佳”创新举措名单

  2.2024年度各区“十佳”创新举措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办〔2024〕44号附件1.pdf
  • 厦府办〔2024〕44号.pdf
  • 厦府办〔2024〕44号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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