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已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12月27日印发的《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厦府办〔2017〕229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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