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行为,发挥市场机制促进污染物减排,2018年10月厦门市政府印发《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局随后印发《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因《办法》临近到期,我局启动《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形成《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请于2023年7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注明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
附件:1.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陈紫璘 联系电话:5182161 邮箱:xmpwqzx@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