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服务(高龄津贴)
一、概述
高龄津贴是政府为高龄老人提供的一项重要福利政策,旨在解决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根据《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统一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厦老龄委〔2016〕2号),高龄津贴按照老年人年龄,分为3个档次标准:
(一)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二)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100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龄津贴的发放管理,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厦门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制定《厦门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年满80周岁。
老年人的实际年龄,以其户籍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三、申请流程
达到发放条件的老年人,无需经申请和审批即可享受高龄津贴,但应当主动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信息登记确认,配合领取资金:
(一)由老年人本人或家属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个人信息核对登记。
(二)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安排工作人员或社区助老员到老年人家中,现场核对身份证、户口簿,并登记银行卡信息。
(三)由老年人本人、家属或由村(居)工作人员提供协助,通过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进行线上信息登记,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及银行卡。
老年人进行的信息登记,以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上的登记结果为准,通过上述第(一)(二)种方式进行信息登记的,村(居)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在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上登记老年人的信息。
四、常见问题
(一)发放时间:老年人在达到发放标准的生日当月起可以享受相应的高龄津贴。老年人因年龄变化达到不同发放档次标准时,在生日当月起享受新标准待遇。
(二)发放单位: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由老年人户籍所属镇(街)负责具体发放工作。
(三)发放方式:高龄津贴统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老年人本人实名开户的银行账户,并备注“厦门市某年某月高龄津贴”。
五、咨询
联系电话:0592-35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