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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2-09-05 10:22字号: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国生活性服务业蓬勃发展,对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居民就业、保障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为,但也存在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等问题。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03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省发改委也提出工作要求。市发改委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开展《厦门市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起草工作。

  二、目标任务

  系统谋划,总体推进,进一步解决生活性服务业中存在的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营商环境不优、政策落地不到位等问题,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形成品牌质量标准高、人力资源支撑强、市场消费需求旺、营商环境质量优、政策保障支持全的态势,全面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我市现代化建设夯实基础。

  三、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为目标,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制定措施。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遵循市场规律,不搞“一刀切”,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设施配套化、服务多元化,满足不同群体生活性消费需求。

  三是坚持系统谋划推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科学布局,公共设施建设与社区治理、商业运营联动,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充分利用新技术、数字化赋能,线上线下融合,政策扶持与市场培育并举,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编制过程

  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参照国家的指导意见和省发改委的要求,结合厦门实际,在向主要实施部门征集贯彻措施的基础上,借鉴参照国家部委以及先进城市的做法,并多次充分征求市民政局、卫健委、各区政府等40个相关单位的意见,形成《行动方案》。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我委于2022年5月11日到20日期间,在市发改委官网“意见征集”栏目主动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并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范围期限

  方案实施期限为2022年-2025年。

  六、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为9部分内容,共计29条具体措施。每部分细化若干各条措施均根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单位,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担当,落细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重点在养老托育方面有效增加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以实现社区全覆盖为目标,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

  (二)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要求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充分利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厦门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和提升;细化具体要求以突出保障和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并从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的角度,提高设施利用水平。

  (三)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

  高标准培育市场。从构建生活性服务业标杆化服务标准、培育生活性服务业“厦门品牌”两方面加强服务标准和品牌质量建设。

  (四)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从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三方面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五)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

  加快数字赋能,为市场发展培育新动能。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养老、育儿、婚庆等方面加强体验式服务,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

  (六)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

  因地制宜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鼓励发展品质提升业态,探索发展新模式业态;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提高生活服务消费承载力,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以市场化手段推动激活社区(村居)生活服务消费。

  (七)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推进卫生健康、养老、育幼等领域政务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打造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的重要载体。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完善政策支持

  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解决生活性服务业中的难点痛点。确保各类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运用金融工具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

  (九)加强组织实施

  健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统计监测评价,为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碧芬   联系电话:289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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