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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9-05 11:10字号:

  一、背景依据

  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作为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飞速发展的产物,受消费群体特定、对地理位置特殊要求等条件制约,大多藏身于学校周边的居民楼内,兼具隐蔽性,易引发问题隐患。2017年以来,我市创新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监管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通过“向家长摸底、实施登记、落实评分评级、向家长公示评级结果”等方式,实现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并行、疏堵结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一套较好的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原《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2年届满。为继续做好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延续发布。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治理合力,全面提升“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保障饮食安全。

  三、工作进展和成效

  2017年以来,“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显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持续加强,不断改进硬件设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良性循环,食品安全情况较好的A、B级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占比逐年上升,较差的D级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占比逐年下降。《厦门“五维共治”破解“小饭桌”治理难题》管理经验荣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三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近年来,国家推行“双减”及课后延时服务政策,虽然对校外托管机构造成了一定的客观影响。但由于学校整体供餐能力尚不够充分,各区供餐能力亦不平衡,目前校外托管机构仍有一定市场需求,对其“小饭桌”食品安全加强管理仍有必要。

  四、范围期限

  《通知》明确了对提供餐食的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环保、疫情防控等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仍按其他相关要求执行。

  五、主要内容

  《通知》延续吸收原有好的经验做法,着重从强化责任落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工作创新等方面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规范。重点说明如下:

  1.《通知》明确了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分工。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加强对“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食安办负责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镇街要将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做好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落实“小饭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对村居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信息员)落实“小饭桌”食品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每学期开学之前15日填写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登记表,向所在街(镇)报告,进行登记。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积极配合指导,切实落实指导意见,做好食品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3.继续推行社会共治管理模式,通过“向家长摸底、委托镇街登记、落实评分评级、向家长公示评级结果”的方式,统筹教育、市场监管、镇街及社会多方力量,解决存在于居民楼内的“小饭桌”难发现、难管理问题,实现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并行、疏堵结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评分评级结果确定后要求及时公示,进一步增强了公示的即时性和效力。用市场机制倒逼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促使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开办者诚信经营、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4.要求积极推进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工作模式的创新,并进一步明确了鼓励条款和手段。鼓励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开办者与有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订供餐协议。鼓励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鼓励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执行供厦食品安全标准;鼓励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将餐饮操作过程向学生、家长展示。鼓励社区居民和广大师生、家长共同关注和参与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同时,为保障鼓励措施切实有效,明确“小饭桌”开办者积极落实鼓励性措施,改善食品安全条件的,在评分评级时按规定予以加分。

  六、关键词诠释

  《通知》中所称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其在中午、下午放学后校外托管的中小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活动。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宋天佑   联系电话:0592-221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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