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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1-12-17 11:01字号: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不断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学质量,办学成效日益显著,受到多方关注。2020年,教育部将我市列为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试点城市。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闽政文〔2021〕97号)以及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顺利完成高地建设试点任务,有力促进产教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抓经济、促全局。在用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奖补力度,制定扶持措施,推动职业教育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为切入点,以厦门职教高地建设为契机,以助力两岸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深化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交流为特色,固本强基,以产促融、以教促融、以师促融、以技促融、以情促融,整合两岸职业教育资源,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打造两岸融合示范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厦门经验”。

  三、主要内容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厦府规〔2021〕9号)包括7个部分,28条意见。

  一是做强做优职业教育资源。提出扩大办学规模,支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筹建海洋职业大学等。

  二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产教融合园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

  三是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培养,深化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强化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四是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共建两岸职教师资培训基地,改革教师聘用及绩效工资制度。

  五是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强化技能培训,持续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拓展厦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培训。

  六是推动职业教育开放办学。推动厦台职业教育合作,扩大境外办学和留学生招生规模。

  七是落实职业教育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投入保障、宣传引导三个方面予以保障。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哲新;电话:0592-266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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