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一:鼓励旅行社吸引游客。
对本市旅行社2021年度接待境外过夜游客每人每晚奖励10元;接待国内游客累计接待过夜游客超过12000人次的,给予等额奖励。以上每团每人次奖励金额最高50元,单个旅行社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解读:1.统一界定两种奖励对象,即国内游客和境外游客, 进一步扩大受益面, 增强政策普惠性。2.奖励接待国内游客有人次门槛限制, 累计需超过1.2万人次。 奖励接待境外游客不设门槛, 主要考虑境外游客招徕难度更大, 鼓励更多旅行社一起参与,体现城市国际化。3.资金兑现拟以半年为周期,2021年下半年组织兑现上半年奖励资金。
措施二:加大外语导游稳岗扶持。
对雇佣外语导游的本市旅行社,在2021年6月30日后,外语导游人员继续在岗工作的,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旅行社发放用工奖补,最长不超过6个月。
政策解读:1. 为稳住人心,留住人才,减少外语导游人员流失,拟对今年下半年仍然在岗工作的外语导游给予稳岗补助,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给予用工旅行社发放奖补资金。
措施三:鼓励酒店做大增量。
对本市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2021年度营收超过5000万元的,按照当年度不同营销规模对营收增量部分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60万、100万元的奖励。
政策解读:1.鼓励限上住宿企业扩大业务,做大增量。2.拟对2021年度营收5000万元-1亿元( 不含1亿元)的限上住宿业企业,当年度营收增量部分按每增加5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拟对营收1亿元-3亿元( 不含3亿元) 的限上住宿业企业,当年度营收增量部分按每增加5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拟对营收3亿元( 含)以上的限上住宿业企业,当年度营收增量部分按每增加5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国家、省、市、区各有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补助。
措施四:支持酒店举办会议等活动。
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对于酒店举办5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 由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做好审核服务工作。
政策解读:1.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稳向好,人们对酒店举办50人以上中小规模活动需求日益增加。2.根据属地原则,市防疫指挥部指导各区出台分级审批制度,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兼顾疫情防控与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
措施五:开启“厦门四季生活之旅”主题活动。
包装扮亮旅游产品,创新宣传推广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吸引游客在厦开展生活体验游,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政策解读:市文旅局联动各区,共同举办“厦门四季生活之旅”系列推广活动,组织旅游企业推出更多产品线路,吸引游客在厦开展生活体验游,延长在厦时间,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措施六:强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举办旅行社、酒店和景区开展专题线上线下培训。
政策解读:1.疫情之下,旅游业已从粗放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全面加强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十分必要。2.市、区文旅局将组织举办旅行社、酒店和景区等各类专题的线上线下培训,为旅游业加快复苏提供人才支撑。
措施七:助力民宿业复苏发展。
积极引导民宿规范发展,大力推动岛内民宿提质增效,支持各区加快出台促进民宿发展的扶持办法。
政策解读:受疫情影响,我市民宿业受到严重冲击,按照属地原则,鼓励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民宿业奖补政策,助力行业快速复苏发展。
措施八:鼓励各区出台其他补助政策。
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出台更多涉旅企业扶持政策,市区协同共促企业发展。
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市区协同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市区助力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旅游企业复工达产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促进生产消费外贸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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