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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意见征集
征集时间:2021-12-18~2021-12-24 征集部门: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教育局 字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及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闽发改服价〔2021〕592号)文件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教育局拟联合出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策。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7号令)第九条规定,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内容

  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征集时间

  2021年12月18日-12月24日

  三、征集方式

  您可直接在线填写您的宝贵意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给我们反馈,征求意见邮箱:fgsf@xm.gov.cn

  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8日

  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

  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一、学科类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1.10人(含)以下班型50元/课时.人次;

  2.10-35人(含)班型40元/课时.人次;

  3.35人以上班型为30元/课时.人次;

  4.上述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5.线下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三、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对收费政策开展评估,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五、加强收费行为监管

  1.加强收费信息公开。各培训机构要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教育部门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将我市主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2.各培训机构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任何(包括培训资料)其他费用。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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