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厦门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
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一、奋勇争先,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城市
(一)发展成效和面临形势
“十四五”期间,厦门充分激发蓝色动能,海洋经济发展稳中有进、提质增效,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呈现“法治先行、创新引领、生态为本、开放合作”等亮点。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预计突破27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30%;厦门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近四成,培育海洋龙头企业30家、涉海上市企业15家,获批建设省级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崎闽台渔港获评“国家中心渔港”,港口连通性指数居全球第11位。挂牌成立鹭江创新实验室,重组厦门大学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向全国推广,建成全国首个全域全优美丽海湾。厦门国际海洋周已发展成为海洋领域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累计吸引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50多个重要国际组织参与。
“十五五”时期,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时期,海洋经济发展在机遇与挑战中迎来转型关键期。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推动福州、厦门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做大做强海洋经济。”为厦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随着沿海城市竞相发力海洋经济,厦门仍存在海洋综合竞争力不强、海湾经济协同发展不紧密、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等问题,海洋经济发展处于不进则退的严峻局面。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厦门“3+1”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总体框架,以推进新一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牵引,以建设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重要抓手,聚力创新驱动、高效协同、产业更新、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积极探索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打造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区域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海湾、人海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样板、海洋开放合作和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
到2030年,海洋新质生产力实现新提升、厦门海湾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海洋绿色发展达到新高度、海洋开放合作彰显新作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城市。
表1 厦门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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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类型 |
指标内容 |
2025年 |
2030年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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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
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
6 |
年均6左右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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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技创新 海洋科技创新 |
涉海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数量(家) |
87 |
1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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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数量(家,含国家、省级) |
140 |
2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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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海专利拥有量(件) |
1366 |
175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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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创新和研发平台拥有量(个) |
30 |
3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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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环境 |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
11.26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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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 面积比例(%) |
92.7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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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合作共赢 |
集装箱吞吐量(万标箱) |
1251 |
15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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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客运量(万人次) |
174 |
200 |
预期性 |
二、聚力创新驱动,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一)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1.打造高能级海洋创新平台
推进鹭江创新实验室管理机制创新,争建崂山国家实验室福建基地。加快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建设,支持厦门国家海洋生物基因与天然产物库、海洋微生物菌种库等“蓝色药库”创新载体建设。支持嘉庚创新实验室推进海洋绿氢制储综合应用,争创绿色氢基能源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支持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海工装备检测与再制造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智慧港航与韧性海岸协同创新平台、厦门海洋生物制品开发利用研究院、渔业智能化技术及装备重大创新平台等建设。
2.加强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鼓励产学研合作,支持以重大专项或“揭榜挂帅”的方式开展海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企业出题、科研解题、市场阅卷”合作模式,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建设海洋新型研发机构,鼓励采取“企业化管理+公益化运营”混合模式,提升创新效率。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激发创新动力。
3.突出涉海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省级创新实验室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推动海洋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加强海洋新兴产业创新联盟及创新联合体建设,提升涉海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涉海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涉海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
(二)加快涉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加强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聚焦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海上新能源技术开发、海洋信息与数字等领域,建设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落地全链条高效衔接。支持海洋领域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构建“技术筛选—中试放大—产业落地”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
2.完善转移转化服务
健全海洋中试平台对外开放的激励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及技术服务交易体系,培育海洋技术经纪人,支持发展科技成果咨询与评估、科技融资代理服务等高端科技服务业。鼓励建设海洋科技创新驿站、科技小院,精准对接涉海企业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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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海洋科技创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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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海洋生物医用材料、海洋仿生材料、海洋生物智造、海洋合成生物技术、海洋生物育种、无人智能装备、海洋观探测装备、深海开发配套设备、数字孪生海洋、海洋碳汇增汇技术、碳汇核算方法学、海洋新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产业链关键制约技术和“卡脖子”短板技术。 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嘉庚创新实验室、鹭江创新实验室、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海工装备检测与再制造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厦门海洋生物制品开发利用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载体,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重大转移转化平台:加快推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海洋氢能分中心建设,推动国家重点海洋研发成果在厦落地转化。 海洋科技孵化器:以厦门国家海洋生物基因与天然产物库、海洋微生物菌种库为核心,完善海洋生物医药创新孵化服务体系。提升海洋创业创新培育及专业孵化服务能力,推动各类海洋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对外开放共享。 |
(三)加强海洋教育和人才建设
1.强化海洋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优化涉海学科结构,做大做强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高校院所的海洋优势学科。支持厦门大学建设世界一流海洋学科,支持集美大学建设“工海”特色海洋学科。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推动高校布局建设海洋类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培养既懂技术又懂产业的复合型海洋人才。支持设置厦门海洋职业大学,构建“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技能型大学”的区域海洋高等教育体系,打造梯队式人才培育格局。
2.加快引进海洋高端人才
依托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ONCE计划),吸纳更多国际科学家参与科研攻关,组建国际化海洋创新团队。深入实施“群鹭兴厦”海洋人才计划,探索采取“飞地”引才、短期聘用、项目合作等柔性引才模式。支持涉海企业按规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省级创新实践基地,鼓励涉海企业建立或与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组建厦门市海洋专家智库,提供前沿研究与政策智力支持。
三、聚力高效协同,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一)推进厦漳泉金海洋经济协同互补发展
立足厦漳泉金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统筹海洋产业与基础设施布局,整合海岸带资源,打造近岸海洋高质量发展带。强化厦门湾与东山湾、泉州湾、金门海洋功能互补,以毗邻区作为先行区和突破口,发挥厦门湾核心引领作用,构建“区域协同、功能互补”的厦漳泉金海洋经济空间格局(图1)。

图1 厦漳泉金海洋经济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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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厦漳泉金海洋经济空间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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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近岸海洋高质量发展带:聚焦厦漳泉金近岸海域和临海乡镇(街道),形成近岸海洋高质量发展带。统筹陆海产业与基础设施布局,充分利用优质港口资源,布局现代化港口集群和高端临港产业;串联厦漳泉金海陆文旅资源,打造具有吸引力的滨海文旅融合发展特色圈;统筹推进陆海交通、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厦漳泉金区域整体竞争力。 加快毗邻区海洋经济融合发展:推动海沧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毗邻区、翔安区—泉州南安市毗邻区海洋经济融合发展。其中,海沧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毗邻区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慧物流等特色产业,翔安区—泉州南安市毗邻区重点布局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临空配套产业。 发挥厦门湾核心引领作用:厦门港强化国家综合运输、沿海集装箱干线港和邮轮始发港的引领作用,联动泉州港差异化承接内贸集装箱和散杂货运输功能,拓展外贸集装箱航线和对台客货运输。发挥厦门海洋科研平台和创新资源集聚能力,推动科研成果在东山湾、泉州湾中试放大和产业化。 |
(二)优化厦门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在多中心组团式海湾型城市空间格局指引下,以海湾为内核,强化海湾统筹和东西协同发展,构建“一带、两心”的海洋经济空间格局和“一区、多港、多园”的海洋产业空间布局(图2)。

图2 厦门市“十五五”海洋经济空间格局与产业空间布局
1.“一带、两心”海洋经济空间格局
“一带”为环湾海洋经济发展带,发挥空间整合与产业联动的主轴作用。“两心”依托东、西海域海洋经济核心要素,打造东海域和西海域海洋经济集聚中心,形成“以点带轴、以轴促面”的空间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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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厦门市海洋经济空间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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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依托本岛综合服务功能,沿湾统筹港口航运、渔港经济、海洋高新技术、海洋高端服务与滨海文旅等涉海产业,构建环湾海洋经济发展带。 “两心”:东海域海洋经济集聚中心依托厦门翔安国际机场、翔安港区、欧厝渔港、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两岸金融中心等开放与创新平台,强化临空经济、对台渔业、海洋高新技术与滨海服务功能集聚;西海域海洋经济集聚中心依托海沧港区、东渡港区、邮轮母港及鼓浪屿等载体,强化港航贸一体化与高端服务集聚,提升国际枢纽海港竞争力。 |
2.“一区、多港、多园”海洋产业空间布局
“一区”即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围绕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核心引擎;“多港”统筹海港及渔港,构建分工协同、功能互补的港口体系,提升航运服务、邮轮及渔港综合效能;“多园”即各类海洋特色功能集聚区,聚焦涉海服务、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信息与数字、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等领域,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形成多点联动的海洋产业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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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厦门市海洋产业空间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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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聚海洋科技创新资源和高端产业要素,重点布局以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海洋生物制品及功能产品产业、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渔港经济与海洋种苗业、海洋特色文旅产业、蓝碳及海水综合利用产业为主导,以海洋研发创新载体、海洋总部经济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力争打造成具有引领作用的创新高地、具有吸引力的人才高地、具有特色优势的产业高地。联动厦门翔安国际机场、金门岛及周边海域协同发展,形成带动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 “多港”:海港与渔港。推动海沧、东渡和翔安三大港区错位发展,打造国际枢纽海港和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其中,海沧港区重点整合与优化码头泊位功能、完善多式联运体系;东渡港区优化码头功能、重点发展国际邮轮运输;翔安港区有序推进集装箱泊位建设。围绕高崎渔港和欧厝渔港,提升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水平。其中,高崎渔港发展“渔市游”等现代化渔港休闲产业;欧厝渔港突出对台渔业及海洋科考功能。 “多园”:海洋特色功能集聚区。邮轮母港服务区,依托东渡国际邮轮中心,推进邮轮始发地建设及“邮轮+”融合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依托两岸金融中心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发展涉海金融、法务和高端服务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区,依托海沧生物医药港,重点发展海洋创新药物、生物制品。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区,依托软件园,发展海洋信息技术、大数据、海洋通信导航及智慧海洋服务。水产品精深加工区,依托同安轻工食品工业园,发展海洋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和海洋休闲食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发展区,依托火炬(翔安)产业区,聚焦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材料及配套设备研发制造。 |
(三)推动陆海空间协同与资源集约利用
1.统筹陆海规划、推进功能协调
坚持“以海定陆、以陆引海”,强化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引导海洋产业与城市功能、空间结构及公共服务设施协同布局,促进陆海空间功能一体化。
2.完善陆海交通布局、提升滨海空间品质
统筹港口及陆域交通设施衔接,推进陆海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建设滨海服务区,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串联岸线绿道及环岛、环湾慢行系统,提升滨海空间可达性与共享性。
3.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实现陆海联动精细管理
明确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利用边界,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实现海域资源集约化管理。统筹陆源污染防控、河口海湾治理及近岸海域生态保护,推进陆海生态修复、岸线整治和生态功能提升。
四、聚力产业更新,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一)优化提升海洋传统产业
1.提质增效现代港航产业
推动国际航运中心能级跃升。推进国际集装箱干线枢纽港和国际邮轮母港建设,打造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海铁联运、海空联运,支持航运企业拓展水水中转业务。加密东南亚航线以及至环渤海、长三角港口的北向航线,推进“厦门—金门—台岛”通道研究,优化两岸航线。深化与南美洲、南非等友好港的交流合作。
持续推进港航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升“丝路海运”联盟国际化水平,探索推进“丝路海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丝路海运”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港航数据互联互通、标准互认。探索推行“丝路海运”绿色护照。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以海铁联运为主体的多式联运,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海运物流转运中心建设。打造“跨境电商+丝路海运”快捷通道,增辟开通至东南亚国家的“丝路海运”电商快线。
提升航运服务水平。推动海上运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海上运输全环节的数字化管理与服务。提升航运衍生服务业发展能级,推进航运金融服务创新,发展船舶融资租赁、航运保险、航运衍生品交易等服务。鼓励开展涉外海事仲裁业务,打造仲裁服务优先地。推动船员综合服务发展,支持开展双燃料船舶船员培训。
2.赋能升级滨海旅游业
大力发展邮轮和游艇产业。推进厦门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开发建设,深化空港与海港联动。积极扩展邮轮航线,开发运营东南亚“海丝”航线、日韩航线、多母港航线和国内沿海游航线。打造“音乐、艺术、文化”主题的邮轮航次,开发串联鼓浪屿、南普陀、植物园等市内热门景点的邮轮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游艇+会展”“游艇+婚庆”“游艇+研学”“游艇+海钓”等特色项目,强化游艇港与周边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及高端酒店的联动发展。
发展海洋体育。持续举办厦金横渡、鹭江横渡、龙舟竞渡等特色群众性活动以及帆船、摩托艇、皮划艇等水上运动赛事,培育海上体育赛事品牌。加快建设帆船帆板等海洋体育旅游项目。
创新海洋文旅新业态。深度推动会展商务、海洋渔业等产业与海洋旅游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培育海上观鸟、潮间带探秘等海洋科普及生态旅游新业态,聚焦环岛路等核心滨海廊道,加快打造一批高品质的景观型“观海平台”和互动性强的“亲海节点”,打造特色鲜明的海洋旅游消费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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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海洋文旅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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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海洋+”新融合,发展高品质、特色化的旅游产品和新型海洋文旅综合体,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 重点项目:发展本岛游艇旅游,适时拓展岛外马銮湾、集美、环东、翔安南部四个滨海浪漫旅游体验观光区,推进马銮湾旅游度假区项目、火烧屿海洋科普文旅项目、丙洲岛文旅项目、环东浪漫线水上休闲运动项目、游艇汇项目建设。 海上旅游交通网络:规划建设环东海域旅游客运航道,加快完善航运网络布局,逐步串联同安湾、厦门岛、鼓浪屿等滨海旅游热点,推动厦门市海上客运交通发展和滨海旅游升级,构建以海上旅游为主、跨岛通勤为辅的新格局。 |
3.转型升级现代都市渔业
构建“育繁推”一体化海洋种苗体系。开展“蓝色种业”创新行动,推进水产新品种研发,支持现代种苗企业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培育对虾、石斑鱼、鲍、牡蛎、海马等名优水产种苗,打造“厦门虾苗”区域品牌。鼓励厦门科研机构、种苗企业建立分支机构和中试平台,推动养殖技术创新、规范与推广。
加快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业。鼓励水产加工企业向预制菜、海洋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海洋休闲食品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大力发展鲍、牡蛎等特色水产品加工,推广“一鱼一链”发展模式,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建设国家海水鱼类加工技术研发(厦门)分中心,强化技术支撑。积极推进两岸水产品交易中心和高端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争取高端渔货的全国市场主导地位。推动水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创新发展渔港经济。加快高崎渔港、欧厝渔港建设,探索“海鲜购物+餐饮经营”渔市游模式,打造地标性旅游休闲集散地。发展高端海钓赛事、亲子互动体验等新业态,串联特色渔港与渔村,开发休闲渔业精品线路,发展渔村游。
(二)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1.加快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
做强特色优势产业链,打造百亿级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集聚区。加快海洋药物创新研发与应用,推进实施“蓝色药库”工程,建设一批从资源端到产品端的全链条项目。构建高效稳定的工业用海洋核心菌种库及海洋酶资源库。加强海洋药源生物资源库和信息库建设,扩大资源共享服务。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小分子药物、生物大分子药物及新型制剂技术产业化应用,推动海洋中医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推进海洋生物制品及功能食品高值化发展。加快突破海洋合成生物学技术,重点攻关海洋天然产物人工合成、海洋食品添加剂、海洋生物基材料等领域。开发增强免疫、调节代谢的海洋功能性食品。推动辅酶Q10、香兰素、藻油DHA、鲎试剂、海洋益生菌、海洋生物抗菌肽、生物酶制剂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2.特色化发展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
大力发展新能源船舶、智能船舶、无人艇、海上风电装备、水下机器人等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积极布局海洋监测观测装备、海水淡化膜、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开发。加快发展游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重点发展中小型游艇、绿色智能游艇。围绕海洋新材料产业本土化与绿色化发展,重点开发新型海洋防腐、环保型海洋防污等高性能复合新材料,提升关键材料国产化率。
3.培育壮大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
依托厦门软件信息业发展优势,重点发展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海洋地理信息与遥感探测系统、水下无线通信系统、船联网、港口物流管理系统、船舶运维智慧港航管理系统、立体海洋水质监测系统、海洋污染物跟踪监测系统等。推动智能船舶多模态航行辅助终端、海洋信息综合态势感知终端、智能型航海操纵模拟器等核心产品的研发突破与产业化。鼓励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开发海洋智能大模型,赋能产业发展。加快智慧海洋系统和产品开发与应用,打造海洋电子信息标杆应用。
促进“人工智能+海洋”深度融合,重点突破数字孪生海洋、海洋多模态智能计算等前沿交叉技术,推动大模型技术赋能现代渔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等产业链条。不断优化“人工智能+海洋”融合的船舶海洋工程行业大模型,助推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智能化发展。鼓励企业结成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联合体”,打造海洋经济智能化综合应用场景。支持厦门海洋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构建协同创新的“人工智能+海洋”产业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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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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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厦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为核心,依托海沧生物医药港、集美软件园、同安轻工食品工业园、火炬(翔安)产业区等涉海产业园区,做强特色优势产业链,构建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等海洋新兴产业集群。 重点项目:海洋创新产业园(一、二期)、海洋微生物与多肽研发、海洋生物制品关键技术开发、油化船、双燃料油船研制、海洋高端甲板装备、海洋装备研发、船舶与海洋工程模型研发、智算中心、智慧海洋等项目。 |
(三)前瞻布局未来海洋产业
1.探索开发深海产业
依托海洋微生物菌种库、厦门国家海洋生物基因与天然产物库,加快深海生物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水下电子围栏、深海高速率通信导航、高分辨成像与智能系统集成等前沿技术,开展新型材料技术开发。
2.支持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
以嘉庚创新实验室为核心,探索组建海洋氢能联合创新平台,聚焦氢能关键材料与装备、海洋高端装备与系统、海上新能源技术开发三大方向,推进海洋氢能综合试验与应用验证平台建设,构建基于可再生能源的氢能“制—储—运—用”生态闭环。加快推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海洋氢能分中心建设,支持建设海洋氢能分中心所需的海上试验场,打造全国高校共建共享的“一站式、全链条”公共转化平台。支持发展海上风电产业,重点研发布局海上风电叶片、电容器、新型储能设备等关键核心装备。探索发展海洋波浪能,支持波浪能技术与装备研发、海洋能源集成化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
3.有序发展海洋空天产业
加速推动空天技术与海洋经济深度融合发展,重点依托“一网统飞”平台,推动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设备在海洋执法监管、应急抢险、物资运输、环境监测等涉海领域的应用。支持海洋空天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重点突破航空动力电池、无人机制造、机身材料、电子信号和反制设备等关键核心技术。
(四)提升涉海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港口设施承载能力
优化集装箱运输格局,构建以海沧港区为主、东渡港区与翔安港区为辅的发展框架。加快建设海沧港区“两横三纵”货运衔接通道、东渡港区集疏运通道及翔安港区货运通道,加快厦门港后方铁路前期研究,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畅通的港口集疏运体系。
2.加快绿色低碳智慧港口建设
推进集装箱码头实现全面电动化和智能化,深化应用北斗导航、高精度地图与区块链技术,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推进环鼓浪屿渡轮、观光船、游轮、渔船以及厦金航线客船新能源替代,打造“一环(环鼓浪屿)一线(厦金航线)”零碳航运区。加快港口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建设清洁能源加注港。加快集疏港新能源重卡规模化推广应用,推进码头作业装备电动化、自动化。打造东渡港区零排放区,建成海沧港区、翔安港区集装箱码头近零碳排放区。打造港区氢能交通领域应用场景,推动港口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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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港口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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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翔安港区、海沧港区集疏运体系、智慧物流中心等建设,进一步提升港口设施承载能力和智慧化水平。 重点项目: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海沧港区22#—24#泊位工程、厦门港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中心地块先行建设工程、厦门港后方铁路通道(厦安铁路)、边检对外开放水域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管理系统、基于航保数据的海上船舶动态智慧监测系统、厦门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厦门港数字航运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等。 |
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布局卫星组网、5G、海洋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海洋感知设备部署,打造“空天地海潜”一体化立体通信网。加快智慧港航、智慧渔业、智慧海防等建设,提高海洋综合治理水平。建立海洋数据共享机制,整合科研机构、企业、政府涉海数据资源,推动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推动厦门湾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形成“一图全面感知、一数全域共享、一体全程联动”的智慧海洋管理新范式。推动厦门智算中心建设,为海洋数字经济、海洋人工智能发展提供算力保障。
五、聚力人海和谐,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样板
(一)加强海洋调查和观测监测预报
强化常态化、精细化海洋综合调查,系统开展近岸海域水文、地质、生态等基础要素调查。夯实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数据底座。健全覆盖岸基、海基、空基和天基的立体化海洋观测网络,推进智能感知、大数据融合与数值模型应用,全面提升对风暴潮、赤潮等典型海洋灾害的观测预报精准度和时效性。加强赤潮发生机理研究和早期识别技术研发,建立赤潮藻类“动态监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生态修复”全链条体系。完善海洋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组建海洋防灾减灾中心,进一步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应急救援能力。
(二)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1.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
巩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推进地方绿色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陆海统筹,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试点工作,优化三类海域管控单元,实施海域分区管理和岸线分类管控。完善海洋自然保护地、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格保护沿海防护林,加强重要海岛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加快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巩固增殖放流成效,以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加强保护中华白海豚、文昌鱼、中国鲎等海洋珍稀物种以及鹭科等鸟类栖息地。加强海洋沉积物监测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2.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修复
实施蓝色海湾、美丽岸滩、和美海岛建设行动,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协同开展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生态减灾等,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拓展优质亲海空间。改善厦门湾水体动力,增强海域纳潮量,改善海域生态环境。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因地制宜实施人工种植,打造高品质滨海生态景观。推进无居民海岛生态修复,探索建立“一岛一策”保护修复机制。推进近岸海域生态恢复,整治受损岸线,重点对自然景观受损严重、生态功能退化、防灾能力减弱、利用效率低下的海域海岸带进行修复整治,同步将海岛周边海域纳入整体修复范围,实现“岛—岸—海”协同治理与生态功能整体提升。支持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治理、灾害防控等技术研发。
3.巩固提升全域美丽海湾建设水平
一体化推进全域美丽海湾建设,巩固提升全域美丽海湾建设成效。实施“一湾一策”差异化治理,提升海湾生态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衔接《厦门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串联滨海步道、改造生态型海堤、建设红树林滨海湿地,提升亲海空间品质。
(三)深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
1.强化陆源污染控制
健全陆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流域—海湾”联治行动。实施“查、测、溯、治、管”,巩固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协同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治理。持续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率,积极推进海水养殖绿色转型升级,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建设新污染物风险与管控机制体系,构建典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一品一策”管理模式。
2.加强海洋垃圾综合治理
创新提升海洋垃圾治理能力,利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自动识别垃圾种类及面积,提升保洁海域海洋垃圾打捞效率。深化海洋垃圾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闽西南协同,开展厦漳泉海洋垃圾漂移轨迹及分布区域预测预报,支持海上环卫进一步“走出去”,推动海域保洁工作产业化。
(四)推动海洋生态价值转化
探索建立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编制海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海洋生态产品统计指标和方法,推动将海洋生态产品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摸底调查,在海水养殖、滨海湿地、红树林等方面开展增汇试点。支持厦门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海洋碳汇方法学研究。开发和创新蓝碳金融产品,拓展跨区域海洋碳汇交易。完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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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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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持续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海洋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路径,提升海洋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人海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样板。 重点项目:翔安南部欧厝—蔡厝沿岸海域生态修复项目、杏林湾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厦门翔安国际机场莲河片区防潮海堤工程、环东新城下后滨外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 |
六、聚力合作共赢,构筑海洋经济开放新格局
(一)深化厦台海洋融合发展
1.加强对台海洋产业合作
重点推进海洋信息、人工智能、船舶游艇、海工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水产育苗育种、水产品加工、海洋旅游与休闲渔业等产业合作,推动海峡两岸海洋经济融合发展。鼓励探索两岸海洋经济合作新模式,创新发展海洋服务贸易新业态、零排放燃料开发应用等。发挥鹭江创新实验室优势,试点技术“一地研发、两岸转化”,打造两岸融合协同创新高地。
2.提升厦台航运物流通道
推进厦台海运航线对接“丝路海运”“丝路飞翔”与中欧班列等,打造“厦门—台湾—全球”新通道。拓展对台“大三通”海运直航通道和“厦门—金门”物流通道,做大做强厦台海运快件业务,推动台湾“海外仓”建设,打造对台跨境电商集散中心。推动厦门客滚航线客运业务复航。推动恢复对台邮轮运输业务。
3.深化厦台海洋文化交流
依托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文博会等,加强厦台民间基层交流,打造更多厦台海洋文化交流平台。推进厦台青年文化交流,扩大厦台海洋文化交流参与覆盖面和影响力。
4.深化海洋综合管理协同合作
加强厦台在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灾害预警防范营救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持续开展厦金两地联合增殖放流活动。推进厦金海域海洋垃圾联防共治、两岸生态环境标准共通试点工作,推动海洋污染联防联治。
(二)强化区域海洋合作
1.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
主动融入南部海洋经济圈,推动厦门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在海洋科技、海洋产业、港口物流、海洋生态保护等领域对接合作。加强与上海港、广州港、宁波舟山港、深圳盐田港等国际一流港口在内贸航线、信息平台等方面的合作。加强海洋资源共同开发、海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海洋综合管理合作,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2.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
强化出海通道功能,支持各地在厦建设“飞地港”,拓展港口发展腹地。强化海洋产业配套协作,搭建“沿海链主+山区配套”空间链,打造山海协作海洋产业集群。
3.探索厦漳泉金海洋合作机制
加强厦漳泉金海洋创新资源协同,加快共建涉海功能型平台、技术创新平台。探索厦漳泉金海洋渔业合作、共建特色产业园、海洋执法协作等新型合作模式。
(三)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1.推进实施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ONCE计划)
系统推进海洋碳汇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工程样板,形成具有国际引领力的海洋负排放创新标杆和辐射全球的海洋碳汇技术网络,提升国家在海洋碳汇领域的全球影响力和治理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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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ONCE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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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不少于5个ONCE计划国际分中心;与100家以上机构/组织达成合作意向,吸引10—20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国际海洋负排放组织;举办海洋负排放开放科学大会等国际会议;设立国际开放人才基金、“ONCE荣誉会士”等激励机制,持续支持青年学者开展跨国研究合作;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碱化增汇、陆海统筹河口环境负排放等工程,争取“十五五”期间建成3—5个海洋负排放工程。 |
2.提升海洋国际影响力
持续打造厦门国际海洋周品牌,推动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国家、东亚海区域地方政府在海岸带综合管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实施一批蓝色经济合作项目。鼓励企业在海外建设产业项目、创新孵化中心和研发机构,深化国际产能和市场合作。提升海洋文化软实力,加强海洋文化遗产保护,深化与东南亚国家的海洋文化交流合作,推动海洋文化、闽南文化、华侨文化等特色文化传播。推动厦门国家海洋馆建设,提高公众海洋保护意识。
3.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积极争取国际海洋组织机构落地厦门。加快构建国际协同创新合作网络,推动与全球海洋城市在规则制定、海洋生态治理、海洋科技创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探索建立“金砖+”海洋产业合作机制。积极参与极地科考活动,进一步推动极地科学考察国际合作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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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海洋国际交流合作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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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海洋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主动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和全球海洋治理,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贡献“厦门方案”,推动与全球海洋城市开展交流合作。 重点平台项目:厦门国际海洋周、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PNLG)、厦门市海洋国际合作中心、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中法深海微生物联合实验室、金砖国家海洋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中埃珊瑚礁保护与修复联合实验室、厦门国家海洋馆。 |
七、保障措施
完善海洋管理体制机制和海洋领域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海洋领域立法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强化用海用地保障,积极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探索建立自然岸线占用修复制度,引导闲置用海盘活利用,探索实施“标准海”供应。强化项目支撑,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重大项目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发挥涉海产业类财政专项资金作用,构建蓝色金融体系,推动蓝色信贷、蓝色保险、蓝色基金持续增长。健全市、区两级海洋经济统计监测评估体系。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市海洋发展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要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文字解读:
《厦门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解读图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