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6-031
文  号:厦府〔2026〕202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6-08-25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12-17编制单元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9-0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12-17编制单元
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03 11:19
字号: 分享:

同翔高新城片区指挥部、市资源规划局:

  你们《关于呈请批准12-17编制单元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厦同翔指〔2026〕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报送的12-17编制单元(12-17-B、12-17-F管理单元)详细规划(修改)。

  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请你们严格按照片区详细规划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审批工作。详细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6〕202号.pdf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