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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6-019
文  号:厦府〔2026〕121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6-04-24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厦门市质量奖授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5-07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第七届厦门市质量奖授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5-0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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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组织申报、符合性审查、社会满意度测评、现场评审、质量奖评委会审议及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组织第七届厦门市质量奖。

  希望获奖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不断追求卓越、再创佳绩。全市各行各业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组织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强质量管理,坚持质量创新,持续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各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激发质量创新活力,为厦门加快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海湾型城市提供坚实质量支撑。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6〕12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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