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N |
  • 移动版

    闽政通APP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5-141
文  号:厦府〔2025〕376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12-10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市级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下放部分市级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3 17:22
字号: 分享: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提升区级治理效能,激发基层活力,促进便民利企,经研究,决定下放(含委托,下同)部分市级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及时承接到位。各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下放权限清单认真组织实施,原则上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下放权限的交接工作。相关文件需要更新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完善。政务服务类事项应纳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加强业务衔接,确保有序过渡。市级各部门应落实“谁下放、谁指导”原则,做好权限下放、业务指导、岗位培训等工作,及时移交审查工作细则、办事指南、注意事项、办件材料等资料和档案,为基层顺利承接创造必要条件。各区、各承接单位要完善承接事项的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及时完成单位权责清单调整,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要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等对接,及时反馈承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做好政务服务类事项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调整更新,精准向社会公布办事服务标准。要落实否定报备制度,对于委托事项,承接单位作出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等决定,应向原审批部门报备;原审批部门应加强指导,规范承接部门的审批行为。

  三、创新服务方式,及时总结提升。各区、各承接单位要加强宣传解读,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升服务,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相关权限承接到位一年后,市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承接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分析事项办理成效,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相关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厦门市部分市级权限下放清单(政务服务类)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本文有删减)

附件:

  • 厦府〔2025〕376号.pdf
  • 厦门市部分市级权限下放清单(政务服务类).pdf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