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使用海域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3〕24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翔安区同安湾东侧海域36.6127公顷(用海范围坐标详见附件1),用于建设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所在海域等级为三等,项目实施不得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不得占用自然岸线。本项目沙滩工程和清淤工程用海类型均为“其他用海”,用海期限均为3年,用海方式均为“其他开放式”,用海面积分别为21.6546公顷和14.3537公顷;排水管涵用海类型为“电缆管道用海”,用海总面积为0.6044公顷,用海期限40年,其中:排洪管道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0.4835公顷,排水口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1209公顷。本项目沙滩工程与排水管涵部分用海存在立体交叉,按立体用海确权。
二、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自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用海监管,严格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
附件:1.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用海范围坐标表
2.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区政府
市政府部门
各开发区
国家部委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01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号闽ICP备06004296号-1
版权所有:©Xia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使用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微软Edge等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