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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3-123
文  号:厦府〔2023〕102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3-06-21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使用海域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6-21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
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
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使用海域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2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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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使用海域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3〕24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翔安区同安湾东侧海域36.6127公顷(用海范围坐标详见附件1),用于建设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所在海域等级为三等,项目实施不得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不得占用自然岸线。本项目沙滩工程和清淤工程用海类型均为“其他用海”,用海期限均为3年,用海方式均为“其他开放式”,用海面积分别为21.6546公顷和14.3537公顷;排水管涵用海类型为“电缆管道用海”,用海总面积为0.6044公顷,用海期限40年,其中:排洪管道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0.4835公顷,排水口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1209公顷。本项目沙滩工程与排水管涵部分用海存在立体交叉,按立体用海确权。

  二、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自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用海监管,严格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

  附件:1.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用海范围坐标表

  2.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3〕102号.pdf
  • 1.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用海范围坐标表.doc
  • 2.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工程-下后滨段海岸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宗海位置图及宗海界址图.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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