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资源规划局《关于呈请批复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3〕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资源规划局报送的《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市资源规划局依法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是村庄建设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三、市资源规划局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在该《规划》批准后,市资源规划局要依法废止《厦门市村庄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5年)》。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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