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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3-012
文  号:厦府〔2023〕7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3-01-09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美峰创谷S2号楼土地用途变更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1-28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美峰创谷S2号楼土地用途变更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1-28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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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美峰创谷S2号楼项目办公改酒店土地用途变更调整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2〕4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美峰创谷S2号楼土地用途变更调整有关事宜,即:办公变更为酒店的建筑物面积由8467.76平方米调整为4556.66平方米,地价结缴按你局提出的意见办理。

  二、其余事项仍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美峰创谷S1、S2、S3、S4号楼土地用途变更的批复》(厦府〔2022〕262号)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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