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美峰创谷S2号楼项目办公改酒店土地用途变更调整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2〕4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美峰创谷S2号楼土地用途变更调整有关事宜,即:办公变更为酒店的建筑物面积由8467.76平方米调整为4556.66平方米,地价结缴按你局提出的意见办理。
二、其余事项仍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美峰创谷S1、S2、S3、S4号楼土地用途变更的批复》(厦府〔2022〕262号)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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